大数据显示,202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637件,收案数量与去年基本持平,有效控制诉讼案件增量。2022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689件,结收比101.12%,结案率92.48%,服判息诉率91.91%,调撤率66.91%,此外诉前化解纠纷2989件,各项主要办案指标总体向好。
涉不正当竞争“宏济堂”商标遭侵权
宏济堂公司系第4682618号“宏济堂”、第14544195号“宏济堂1907”注册商标权人。济南泓济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济大药房)在其店铺门头突出使用“泓济”二字,以及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泓济”字号。宏济堂公司认为泓济大药房侵犯其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泓济大药房名称中“泓济”二字与“宏济堂”“宏济堂1907”商标中“宏济”读音相同,“宏济”二字属于区别于其他商标并具有显著意义的主体内容。泓济大药房于其店铺门头突出使用“泓济”二字,属于商标性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服务来源产生误认,并导致混淆,侵犯了宏济堂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宏济堂”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字号”。泓济大药房作为同业竞争者,使用“泓济”二字作为企业字号,明显具有攀附宏济堂公司商誉的主观意图,客观上会造成相关公众误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特定联系,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鉴于泓济大药房诉讼中名称已变更,法院判决泓济大药房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损失。
本案系对中医药领域知名品牌保护的典型案例。作为同一地域范围内的同业竞争者,对于本领域内的知名企业、老字号企业,应具有更强的注意义务。本案的裁判加强了对侵犯中医药领域商业标识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维护了中医药老字号企业的合法权益。
销售假冒“安踏”商标服装一人被判构成刑事犯罪
安踏公司系第4879787号、第2007375号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林某销售假冒上述商标的服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后安踏公司以林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请求法院判令林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同时请求适用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