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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区法院强制查封两处涉黑案房产

原标题:临潼区法院强制查封两处涉黑案房产

临潼区法院强制查封两处涉黑案房产

临潼区法院强制查封两处涉黑案房产

强制执行现场

10月12日上午,临潼区法院执行局组织专门力量,依法对王过渡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违法所得涉及的两处房产实施强制执行,依法查封追缴。

“黑老大”被判刑23年

王过渡,曾用名王过度,1978年1月15日出生,西安北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北秦物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2年5月因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西安市临潼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8年9月16日减刑释放。之后,王过渡伙同他人在临潼区北田地区非法采砂卖砂取得原始积累,逐渐形成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操控村委会选举,非法采砂卖砂、放贷、强揽工程等,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犯罪活动,获利3000余万元。

年1月29日,临潼区法院对王过渡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作出()陕0115刑初16号刑事判决,其中,王过渡被判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罚金8万元;对王过渡等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王过渡等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依法追缴两处涉案房产

记者了解到,该判决生效后,查明两处涉案房产均系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王过渡在该组织存续期间,依托该组织聚敛财产获取收益所购买。根据查明情况,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临潼区法院依法决定对上述两套房产予以追缴没收。

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执行后,第一时间实地调查了解涉案房产现状,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于年9月29日发布腾房公告,责令两处房产实际占有人王过渡之妻封某于年10月10日前自觉搬离涉案房产,并将房屋钥匙及相关手续主动交至法院,但封某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主动将房屋交付法院,临潼区法院遂依法组织对上述两处房产实施强制执行。

法院组织力量强制执行

12日上午9时30分许,随着临潼区法院院长王佑勋一声令下,强制执行行动开始。记者跟随法院的执行干警,前往上述两套房产所在地,见证了依法查封追缴的整个过程。此外,临潼区法院还邀请公证人员、小区物业人员、辖区街道及相关村组干部等10余人到场参与执行,,全程依法、公开。

该两处房产分别是位于临潼区东二环圣龙小区的一套300多平方米的连体别墅;位于凤凰大道芷阳三路骊山枫林香溪小区的一套160多平方米的高档商品住房,两套房产共500余平方米,分别登记在王过渡及妻子封某名下。

到达现场后,两处房产均大门紧锁,法院执行干警找来专业开锁人员强行将大门打开。记者注意到,连体别墅内家具已经搬空,欧式的装修风格让人能感受到主人曾经的优裕生活。另一套高档住宅,目前还处于毛坯状态。拍照、公正、封存,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先后在两处房产门上贴上封条。

“该涉案房产的顺利追缴,进一步坚定了临潼区法院扫黑除恶、打财断血的信心和勇气,有力打击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的嚣气焰,确保扫黑除恶、打财断血工作有效推进。”临潼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文/记者 志杰 图/ 记者 窦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