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李吉毅 通信员 郝文林)沁水县一对伉俪由法院讯断仳离后,男方应给付女方的4.5万元赔偿款迟迟不予兑现。7月11日,车辆绿本是什么,沁水县法院对这起案件举行执行时,将男方的56头生猪及房产予以查封。
陈某与某原是伉俪,后因情感不和,于2016年向法院提起仳离。经晋都会中级人民法院调整,两边志愿告竣调整协议,准予仳离,深圳村委集资建房,配合产业养猪场及生猪归陈某全部,陈某赔偿前妻某4.5万元,于2016年12月31日前付清,两边配合的房产也举行了支解。
协议生效后,陈某却迟迟没有付出约定的4.5万元。2017年8月,某向沁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