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企转公转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企业对公贷款的申请范围是对拥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进行赡养。 《通知》自2023年7月10日起施行。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企转公贷业务调整的目的是全力支持缴存职工家庭的刚性需求,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聚焦刚需购房群体,发挥精准作用。
同时,《通知》强调,申请商业对公贷款业务应当实行网上预约制度。 缴费员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注册登录,进行实名预约。
员工购买的住房位于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以下简称内五区)行政区域内的,可以选择内五区任意管理部门办理预约,内五区均可办理; 在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房屋的,应当按照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管理部门进行预约。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通知》相关要求,7月7日即可预约。
此外,为保障储户住房消费刚性需求,保障资金安全运行,《通知》明确企业对公贷款业务根据个人贷款利率实行动态管理。 当月个人贷款利率达到85%、90%门槛时,建立企业对公贷款业务启动和暂停机制。 即个人贷款利率低于85%时,根据预约情况正常受理转业贷款业务;
个人贷款利率在85%(含)至90%之间时,综合考虑中心业务受理情况和资金运行状况,适度限制企业对公贷业务预约流量; 个人贷款利率高于90%(含)时,暂停企业对公贷款业务预约受理。 企业对公业务暂停后,个人贷款利率降至85%(含)以下并持续6个月,即可开展企业对公贷款业务。
据悉,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向社会公开个人贷款利率。 如果7月10日之前申请企业对公业务,且材料已进入窗口,则按老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