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份物业公司
我平常都交电费吗?
好景不长货品房愈来愈多后,
但~
绝大多数物业管理是来服务物业公司的,
但也有的是物业管理是来“坑”物业公司的……
网路上有关“物业管理只给钱不行事”的新闻报道,
数不胜数。
比如说小区桥面损毁很久,
物业管理暂不来修葺;
比如说环卫工将尔谢的垃圾箱在垃圾箱,
最新法规来了!
今后如果物业管理有以下不作为,
国务院日前公布《国务院有关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1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5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对第二十四条作出修改,删去条文中的“具有相应资质的”。
第六十条改为第五十九条,删去其中的“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同时,对其中其他条文的序号作了相应调整。
以下8种情形能fees物业管理管理费
根据最新的物业管理管理条例,
以下8种情形能fees物业管理管理费!
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和物业公司签合同的情形,物业公司可拒交;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物业管理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物业公司同意的服务时,物业公司有权拒交;
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电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物业管理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形,物业公司可拒交。
有以上8种情形的,
去年江苏苏州一小区的物业公司就很开心:
小区业委会发大红包,
606户人家总共领到了24万元现金,
并且还是由业委会成员
挨家挨户把这个大红包送到居民手中!
从他们那里争取到了小区的公共收益。
而公共收益这笔钱,
其实咱们每一家都有份!
这就先来说说,
啥叫公共收益——
请问我家小区的电梯里面,
是不是这样的:
这样的:
或者这样的:
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那是总有广告出现在电梯间!
而且好像里面的广告总是在变化,
没几天就得换个新的!
当然这些广告不是谁都能贴的,
都要收费!
这个看似很正常的场景,
你有没有想过以下这些问题?
比如说……
物业管理用公共区域打广告,
经过你的同意了吗?
广告收入所得如何利用,
告知全体物业公司了吗?
这些项目给钱的虽然是物业管理,
但物业管理只是代为管理!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有关规定,
属于全体物业公司共有。
归!业!主!共!有!
看到这,
就有人质疑,
这笔钱我能要到吗?
苏杭就有小区成功给物业公司发了100多万元~
重庆、成都也有小区成功给物业公司发钱!
大家懂了吧,
都别忙着羡慕人家了,
心存疑虑的赶紧去问问小区业委会,
问清楚这些收入到底去哪了!
物业管理的好坏,
直接关系到居住环境的好坏,
作为小区公共资产的“管家”,
做到公开透明,
以减少物业管理纠纷,
切实保障物业公司权益。
而广大物业公司也要积极配合物业管理的工作,
物业公司与物业管理是“好伙伴”,
大家一起努力,
才能创建更美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