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集体农地上投入使用的房子:这类房屋只归属于该贫困地区的信用社组织机构核心成员定居,非信用社组织机构核心成员不能买回。 4.部份二手货房:许多二手货房还没办理手续拆迁相关手续及缴农地税收收入就展开买卖,这类房屋的保险合同会被视作合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