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是常见的交易行为,但是首先应当考虑的是该地区是否属于限购城市,属于限购城市其受让人无购房资格,该方式一票否决。如不属于限购城市,则成本如下:
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房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第二套按2%的税率征收。买卖方式进行过户需要交纳契税为1万元。
个税:买卖需要按照最低评估价或者市价交纳个税,按照交易金额的1%计算为1万元。
营业税:大部分城市满二免征
赠与的方式进行近亲属之间房产交易,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仅需要缴纳契税。但是由于该房产并非来源于购买,不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契税需要按照3%的税率适用。
即该方案成本为契税部分3万元。
继承其特殊性在于必须发生在房屋所有权人死亡之后,其过户成本与赠与一致,均是1万元。
那么,从金额上来讲,选择赠与、继承具有明显的优势,为什么还需要比较?其中主要的问题在于个税,即近亲属之间发生转让行为后,再次正常交易转让的成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属于赠与、继承的,计算个税要进行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