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产权交易手续费标准可以参考2017年8月22日发布的《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具体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和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两项收费标准为:
江西省产权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协议交易:成交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收费标准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收费标准0.36%;成交金额2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收费标准0.27%;成交金额5000万元以上,收费标准0.18%。备注:协议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最低不少于900元,可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也可经交易双方协商,由一方承担。
2、竞价交易:成交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收费标准2.475%;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收费标准1.98%;成交金额2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收费标准1.485%;成交金额5000万元以上,收费标准0.99%。备注:(一)竞价交易时,在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的基础上,另收竞价成交服务服务费。(二)竞价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每宗项目收费最低不少于1800元。可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也可经交易双方协商,由一方承担。
说明:
1、经省政府批准的改制、重组、破产的国有企业,其产权涉及交易的,按本文规定的收费标准36%为高最指导价;
2、股权类交易的成交额低于股权转让比例相对应的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按相对应的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额参照上述标准收取。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公开出(转)让方式交易: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2.250%;成交金额101-500万元,费率1.350%;成交金额501-1000万元,费率0.405%;成交金额1001-3000万元,费率0.270%;成交金额3001-5000万元,费率0.180%;成交金额5001-1亿元,费率0.027%;成交金额1亿元以上,费率0.005%。备注:由受让方负责承担。
2、协议出(转)让方式交易:①出让:1800元/宗。备注:由受让方负责交纳。②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900元/宗。备注:由承租方负责交纳。③转让或租赁:270元/宗。备注:由交易双方各自负担50%。
3、抵押:450元/宗。备注:由抵押方负责交纳。
说明:
1、在一次交易过程中,已收取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协议出(转)让、租赁服务费的,不再收取出(转)让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