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阳东宅子头社区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公告称,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主要用于东宅子头社区安置区项目建设。本次征收东宅子头社区土地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铁骑山路以南、王沙路以西、书雨路以北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0.2865公顷,其中:农用地0.1740公顷(耕地0.1073公顷、农村道路0.0667公顷);建设用地0.1125公顷。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公布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青岛市城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187.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187.5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53.7188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另外,本次征地涉及乙方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乙方已征得居民同意,由城阳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本方案不包含拆迁补偿费用。
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结合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社区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