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12345市民信箱中留言:认为2022年东昌府区招生政策将辖区落户学生分为三等不合理。
该市民反映:据悉,4月6日东昌府区教体局召开了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听证会,招生政策入学“一类”学生又分为了三“小类”:1、有户口和全房产,2、有户口和部分房产,3、有户口租房落户。此政策严重损害了租房落户家庭孩子同等受教育的权利,租房落户家庭为城市一样作出了巨大贡献,大部分因收入不足无法买房落户,只能暂时租房落户,区教体局在没有充分考虑到弱势群体的情况下,盲目制定该招生政策缺乏公平公正。国家政策提出“租售同权”,此招生政策与“租售同权”背道而行,俨然是在刺激孩子需要上学的群众买房,造成高价学区房。强烈要求区教体局废止该招生政策。
东昌府区教体局在答复中表示:该单位安排基教科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如下:市民提到的“租售同权”,即要求租房落户和买房落户在招生录取时按照同等位次录取,此诉求不符合东昌府区实际,也没有政策依据。对招生政策的细化,是为了确保了片区内子女入学权益的最大公平、公正,而且符合国家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73号)文件精神,“对具有当地户籍、在城区无住房、能提供经登记备案长期租赁证明的家庭,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可在统筹考虑当地城镇化进程、教育资源承载力、学校布局等情况的基础上,积极扩增教育资源供给,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探索实行义务教育适龄子女就近入学。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根据以上文件精神,对于租房落户的子女,当地政府可以结合当地教育资源供给情况,实行片区内学校学位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