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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能否圆了上位梦?碧头小产权房

作者:王宝泓

“小产权房”能否圆了上位梦?碧头小产权房



  □本报记者 王宝泓
小产权房,无疑是一个备受争议的概念,由于其价格相对较低,使得市面上的众多小产权房一直顶风违法出售。记者近日调查了解到,济南部分小产权房均价一年涨了每平方米1000元,因比正规楼盘便宜近一半,交易量也不少。很多楼盘因为已大量入住,不少业主并不担心被拆除清理。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小产权房“转正”的传言甚嚣尘上,小产权房再一次被炒得火热。但11月22日,国土部和住建部发文要求坚决遏制小产权房在建在售行为,否决了小产权房的“转正”可能。专家表示,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最终取决于土地二元结构的统一进程,需要拭目以待。
屡禁不止,利益驱使是根源
  11月22日,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紧急通知,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之后,近段时间,以北京(楼盘)为首的全国多地已展开对小产权房的查处,对违反规划,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的项目坚决予以拆除。
  记者了解到,关于下发小产权房的相关通知规定已不止一两次。2007年开始,几乎每隔半年,有关部委就会下发各类严禁兴建、销售小产权房的通知和意见。2012年8月,国土资源部、住建部曾专门下发通知,明确提出“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予以确权登记、坚决查处在建、在售行为等要求。尽管官方立场鲜明,但从全国面上情况看,“小产权房”在建在售势头依然不减,而且还出现了以公租房、保障房、农业结构调整、旧村改造、新农村建设、旅游产业、文化园区、种植园(棚)承包、养老休闲等为名建设的变相“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缘何屡禁不止?有专家指出,“小产权房”的“繁荣”,与城市房价迅速蹿升密不可分。由于不用负担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相较商品房而言,“小产权房”的价格优势十分明显,吸引了很多普通工薪阶层、外来务工人员以及部分限购者的眼光,甚至有少数选择第二居所的高收入人群也进入到了小产权房的购房群体中来。另一方面,“小产权房”开发利润空间巨大,在现行城乡二元土地结构下,集体经济组织也乐于将自有土地与投资人的资本结合,加之违法成本低、处罚威慑力小,导致“小产权房”建设愈演愈烈。
转正路难,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明确规定“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很多人把这一政策表述,视作“小产权房”的救命稻草。
  对此,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指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必须以严格用途管制、符合用地规划为前提。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
  徐德明说,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违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危害性极大。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
是否合法,取决于土地制度
  “‘小产权房’问题危害很大,对此要有清醒、充分的认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说,乱占滥用土地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行为,违反城乡规划法,破坏房地产市场秩序;由于不能依法办理产权登记,购房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此外,因设计、施工等脱离监管,质量安全没有保障,买小产权房可以公证吗,损害群众的利益。
  为确保令行禁止,石岩村委统建楼,坚决叫停在建、在售违法违规行为,与以往不同,国土资源部、住建部亮出了“杀手锏”,明确这次整治“小产权房”要处理事和处理人齐头并进:一方面各地要选择1—2起顶风违法继续实施建设和销售、情节恶劣的案件,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向社会公开曝光,以起到警示震慑的作用。同时,对违规为“小产权房”项目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发放施工许可证、发放销售许可证、办理土地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厉从重问责。
  专家表示,小产权房的问题主要是由城市二元结构的土地制度造成的,所解决小产权房合法不合法的问题根本就要解决土地制度,解除城乡分割的二元土地结构,改革土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