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春市房地产行业逐渐驶入快车道,投资金额、施工面积和销售数量逐年增加,但部分开放企业也出现了挪用商品房预售资金,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甚至出现烂尾楼的情况。
为了抑制烂尾楼盘的出现,保护老百姓的利益,2019年1月1日,长春市正式颁布实施了《长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此次出台的细则,不仅明确了房地产企业资金监管的流程、监管比例、监管业务等具体流程,也明确了监管的范围。
此次发布的《细则》,从2017年开始着手起草。对监管账户的设立、预售资金的监管额度及使用、预售资金监管的解除、违规行为的处理等监管流程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明确了监管比例和资金监管业务的具体流程:
房地产开发区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建成层数到达规划设计总层数一半、达到主体结构封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项目完成不动产登记后,可申请降低监管比例,目前长春市监管比例最高为21%、最低为3%,目的就是为严防“烂尾楼”的再现。
赵洪利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副局长
对风险比较大的,以前有违章违规记录的企业,进行多监管。
《细则》的出台,不仅规范了企业的开发行为,防范烂尾工程的出现,也能规范企业销售行为,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购房者的风险。通过这个政策 ,房管局要求曾经有违规行为的开发商,长安,必须解决以前的产权遗留问题,如果迟迟不解决的开发商,房管局将提高的预售资金监管比例,万江,《细则出台后》也大大促进了遗留产权问题的解决。
王纯
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 主任
10个项目,94栋楼,1794套房屋,已经办理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