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到期,
民法典草案是怎么规定的呢?
01
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
草案明确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因此,有两点是确定的:自动续期,以及续期是要交钱的。
既然是自动续期,那么续期周期为多少年意义就不是特别重要了。现在的重点是:续期费用该怎么算,会不会又要交上一大笔钱?
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出台,民法典草案上为此留出了立法空间。
02
续期要缴纳多少费用?
根据草案规定,续期费用或有减免,那么未来续期可能有不必交钱和需要交钱两种情况。
房产是居民最重要的资产,自动续期体现了对居民财产权的保护,其意义不仅在于明确权益,更在于稳定长远预期。从民生角度考虑,续期费用不会是一笔很大的费用。
有关专家表示,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有关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的具体细则,实践中陆续有一些期限较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也就使得从法律角度解决这一问题迫在眉睫。自动续期不需要再行办理续期申请手续,但不等同于无偿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即使是续期收费,续期缴纳的费用也不应该等同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前者应该远低于后者。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并不等同于永久续期。
2016年温州曾出现一批只有20年使用权的住宅用地到期,对于这批住宅期满后的处置问题,原国土资源部给出的处置意见是“两不一正常”的方案,就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也就是说,温州这批用地是无偿续期。
当然,具体如何规定,未来将出台详细的法律法规,大家不必担心无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