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小产权房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三点:一是城市住房价格相对较高;第二,从法律上讲,农村集体土地和自建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交易,而且存在法律空白。第三,在正常情况下,我们购买的商品房是由开发商在政府征用的土地上建造的。开发商支付了土地租赁费,而农民在集体土地或宅基地上建房不需要支付土地租赁费。
目前,小产权房首先要做的不是登记。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中,国家明确要求小产房不得登记和发放证书。第二,没有进一步的增加,这在《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已经清楚了。村民在出租或出售房屋时不允许批准新的宅基地,这意味着一个农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
在业内人士看来,小型房产被“冻结”,最终必须有一个解决方案。国土资源局规划处原副处长郑振源,说,实际上有两种方式处理小产权房,要么成为正式成员,要么拆除它们。在他看来,解决这一长期积累问题就是“建立一个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央政府5月18日发布的关于完善市场经济的文件中提到了这一点。原文如下:
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权同价、流通顺畅、共享收益的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离”,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虽然这份文件没有明确提到小产权住房的问题,但有两个信号点。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城市土地没有“价值”,而农村土地没有。通过统一建设用地,可以打通城乡土地的联系,有利于降低土地生产成本。这是总的方向和趋势,意味着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应纳入统一的建筑市场。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土地法正式消除了这一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