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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小产权房注意事项?南宁市中小学招生出新政

其中,对南宁市户籍学生明确入学排序规则,“房户一致、独立产权”生源将优先入学;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报名超过招生计划由电脑随机录取;随迁子女入学时,持证、居住、就业时间满一年及以上的将优先排序……

一系列招生新政,每一项变化都关乎孩子入学,家长可得研究仔细了。

“房户一致、独立产权”的地段生优先入学

《通知》明确,为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文件精神,今后南宁市户籍生源在入学时,也会有排序规则。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如果出现本地户籍生源超量的情况,各城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分批排序录取,录满为止。超量的生源按相对就近原则,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据了解,国内部分城市早已出台和执行了“入学排序”有关政策,如昆明、长沙、贵阳、南昌等城市,都已有较成熟的模式。

南宁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他们在处理个别学校招生地段内南宁市户籍生源超量的情况时发现,家长会希望能有一套排序入学制度,确保学生入学的公平有序,这一规定其实是顺应了家长呼声。

随着南宁市对本地户籍生源出台了排序办法,家长也在担心,是否意味着今后购买了“学区房”,也未必能确保孩子一定能读上地段内的“名校”?

据了解,并非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进行入学排序,在学位充足的学校,只要南宁市户籍学生家长按时提交合法合规的报名材料,基本上都会确保人人就近入学,仅仅是在极个别热点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公平有序入学,才会根据实际情况启动排序。

南宁市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还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不同类别入学群体排序规则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此外,今后南宁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还将建立招生入学预警机制,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如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

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今年1月21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录取时电脑“摇号”等招生政策,家长们都在观望,南宁市会不会按《意见》执行,随着4月29日新闻通气会的召开,靴子终于落地。

会上透露,南宁将严格执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并且,报读民办初中学校不设前置条件,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具有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或常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父母双方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且随父母在南宁市城区内居住的已完成小学教育随迁子女,可自愿报名参加南宁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录取。

届时,每个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系统,会随机取得一个录取顺序号,民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顺序号依次录取。

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按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

随机录取过程将邀请公证机构、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今后学生“小升初”时不再向民办学校直接报名,而是纳入南宁市教育局的统一招录系统。

具有城区(不含武鸣区、东盟经开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原就读小学采集,审核材料并上报信息。

具有城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其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可持相应报名材料就近到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指定地点采集、审核材料并上报信息。

适龄儿童少年在报读初中学校时,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选择民办初中学校的,应理性慎重选择,且只限报1所。

需要提醒的是,小学毕业生如果填报民办初中学校,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首先,自愿报名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需愿意承担就读民办初中学校的所有费用。

其次,参加民办初中学校随机录取的学生,如已被电脑随机录取但自行放弃就读资格需回公办初中就读的,按“房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同类指本地户籍生源类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即等待全市和自己同类的全部学生被公办学校录取完毕后,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属于房户一致类型的学生可优先安排。

家长需注意,此类学生将不属于地段生。

未被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可按照现行招生政策继续参与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

此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严禁跨市域范围招生。南宁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初中学校仅限在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范围内招生。

随迁子女满足“3个满一年”优先排序

今年,南宁市在随迁子女入学方面,也有一些变化。按照新的招生政策,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和连续就业时间满一年以上的,其随迁子女入学时将优先排序。

根据国务院要求,各地要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鉴于南宁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在安排所有南宁市户籍学生后,已存在学位普遍不足的现实情况,在不增加随迁子女入学所需证件的前提下,公办初中招收本地户籍生源后如有空余学位,进城务工人员满足前面提到的“3个满一年”,其随迁子女入学时应优先排序。

公办学校学位仍不足的,南宁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到有空余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