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村委会部分资金自筹
向村民借了10万
西吴村在华阴是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村庄,2008年以前,村委会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2008年,时任村支书、村主任的赵存兔开始筹建村委会办公地。“西吴村原来属于五方乡,建村委会办公时,五方乡补助了3.5万元。”赵存兔的妻子、西吴村现任村支书杨继侠说。
同时,赵存兔又向同村村民陈占民借了10万,当年将西吴村村委会办公场所建好。
2月16日,陈占民拿着一份协议书告诉华商报记者:“当时,他(指赵存兔)答应几个月内还清,2013年前连利息断断续续还了5万,还剩下七八万一直未还。因此,2013年6月5日赵存兔以村委会名义出具了抵押协议,明白写着将村委会办公室和前面的广场抵押给我,若半年内还不能付清欠款,这个地方就属于我。”
记者看到,协议中写着若不能在期限内还清,则陈占民有权处置房产,或改造、居住。协议最后有西吴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公章,以及赵存兔的签名。
“到今天,他们还在拖,没给我还钱。”陈占民说。协议签订后,陈占民将自己干活的工具、木材搬到村委会,赵存兔的村主任职务也在2014年改选中由一个年轻人担任,村支书由杨继侠担任。
镇政府认为协议违法无效
记者来到西吴村村委会办公地,有三间房,党支部和村委会各一间,另外一间是会议室。办公地后面堆放着些木材,大门口还堆放着砖块。据在此值班的村民说,木材和砖块都是陈占民的。
“新村主任不认这个协议,我就拉砖把村委会大门封了起来。”陈占民说,“协议里说得很明白,这个地方现在就属于我,我有权力把它堵住。”
为了让村委会能正常办公,杨继侠给陈占民几百元砖费,把砖墙拆掉,她还承诺想办法在2015年底给陈占民还一部分钱。但到了承诺期限仍没拿到钱,陈占民和家人再次来到村委会,把自己的东西往里面搬,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当地派出所出面平息此事。
杨继侠说:“这是集体财产,不可能抵押给个人,我老公不懂,不知道用啥给陈占民还钱,才会想到用村委会抵押。这个协议确实通过村委会集体表决,同意用这种方式。但我给陈占民说,不管咋样,这个钱我们家来给他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