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王莉)近日,有市民发现黔东南州物资局职工宿舍前有几棵树不知被何人剥去了一圈皮,记者看到这样一则信息在微信朋友圈里转发。
记者来到了州物资局职工宿舍大院,记者在现场看到,职工宿舍前的一片坡地上生长着数十棵大大小小的树,石岩,如微信朋友圈里描述的那样,被“剥皮”的树共有6颗,在树干接近土壤的部分,被利器不规则的割去了一圈树皮,其中有一棵树还被“砍开了花”。
一棵并蒂而生的树,分出的两棵树干都被“砍开了花”
在现场,记者发现有一棵树上贴了一张纸,纸上这样写道:
州物局特告
敬请上级政府对此事调查,查出是谁破坏风水树,请负法律责任。
特警告
2019.4.28
市民梁女士家就住在这州物资局职工宿舍,她告诉记者,4月28日早上九点左右,她出门时就发现有3棵树被剥去了皮,29日下午回家时又有3棵树被剥皮。“这里的树都是州物资局的职工们自己种的,有20多年了,这里的树长势很好,比很多小区的树都长得好。”梁女士对记者说道。
记者在此蹲守了一会询问了一些路过的居民,但没有找到剥去这几棵树树皮的目击者。
记者随后向黔东南州物资局和该小区所属的北京西路社区了解情况,可两方都表示并不知晓此情况,更不知是何人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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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树木,未经批准禁止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树木,胸径在20厘米以下或同地点一次性20株以下的,石龙,由县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上一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超过以上标准的,由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审查后报省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
确需砍伐、移植乔木的,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制定年度砍伐、移植总量计划指标,按规定报批。
第二十九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固戍、珍贵稀有树木、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名木(以下简称固戍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挂牌建档、重点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损伤和砍伐。
城市公共地段的固戍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护;风景名胜区内的固戍名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养护;单位附属绿地内或居民庭院内的固戍名木,由所在地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养护。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