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全称是《房屋所有权证》,是指自然人通过交易,取到房屋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进行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有效证件。
如果不慎遗失房产证,将不能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也不能进行抵押,办理继承或者赠与手续。
补办手续会比较麻烦,这里给大家普及一下。
以广州为例,首先房屋权利人应持有身份证到广州房地产交易所申请补办,并在主流报纸《广州日报》或者《信息时报》等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
同时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1.广州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广州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已设定抵押的)(原件)
3.房地产测绘附图(数量:申请人数+1份)(原件)
4.身份证明(原件):
(1)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包括: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盖公章认证的复印件)
(2)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护照或其它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校对)
(3)委托办理的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盖公章认证的复印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校对)
(具体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格式要求请看《关于身份证明、委托书的具体说明》单张)
5.死亡证明及产权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产权人已经死亡的)
6.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7.已设定抵押且不改变抵押价值的,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补证的证明
8.其它经业务受理部门预审后确认需要缴交的资料
9.报盘程序及送案清单(批量业务)
办理流程如下:
1.到受理窗口办理登报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