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产权房网深圳小产权房网

万州走马小产权房(万州警方已抓了18人!再次提醒在逃人员,赶快主动投案自首!)

●●●

近期战果

7月12日,民警在万州一小区内将在逃人员赵某抓获归案。赵某因实施网络诈骗被广东省阳春市公安局追逃,万州区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民警掌握到这一信息后,几经摸排,架网布控,迅速摸清赵某落脚点,成功将其抓获。

7月13日,民警将正欲驾车离开的在逃人员幸某当场抓获。万州走马人幸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浙江省乐清市公安局上网追逃,视频侦查支队民警经过多个昼夜的连续奋战,掌握到其落脚点。通过蹲守,民警成功抓获幸某。

7月16日,钟鼓楼派出所民警通过日常辖区走访,摸排到辖区一门店老板是上网逃犯,随即果断出击,成功抓获2016年挂网在逃犯罪嫌疑人丁某某。

7月17日,刑警支队四大队民警经细致工作,成功获取被广东深圳警方上网追逃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在万州静园巷一带活动的信息,随即在望江派出所配合下,通过蹲点守候,于21时许在静园巷将陈某抓获。

7月18日,刑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发现涉嫌寻衅滋事罪的万州籍在逃人员李某极有可能在区内活动,立即组织民警对李某可能藏身的处所进行排查,在获取李某可能在铁峰乡停留的信息后,民警冒着大雨赶赴铁峰乡搜寻布控,于次日10时锁定李某位置,将其抓获。

7月18日,一名男子在万达广场一带的人潮中穿梭。突然,数名民警从附近涌出,一把将该男子按住。该男子瞿某于5月13日在万达广场某网吧盗窃一部价值5000余元的手机后潜逃,后被网上追逃。视频侦查支队民警循线追踪,分析活动规律,连续蹲点守候,成功将其抓获。

7月19号,刑警支队二大队民警主动与涉嫌寻衅滋事罪的云阳籍在逃人员张某的家人沟通,督促家人对其规劝。经多方努力,张某表示愿意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讲清所涉犯罪事实。当晚23时,民警连夜驱车500多公里赶到湖北荆门市将张某接回。

7月23日凌晨,刑警支队五大队民警通过数夜蹲守,在万州区双河口一出租房内,将在逃人员周某某抓获。经突击审讯,周某某如实供述了其实施非法拘禁的犯罪经过。

自“云剑行动”行动开展以来以来,万州警方已抓获逃犯18人,其中4人投案自首。下一步,万州警方将举全警之力,强力推进“云剑”行动开展。

万州警方正告各在逃人员:

希望全部在逃人员认清形势、抓住机会,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7月24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刑侦局刘忠义局长正告全部在逃人员,公安机关缉捕在逃人员的决心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削弱。

我们专门制作在逃人员投案自首“自由行”“攻略”,在逃的你不要再错过了。

只要你遵循以下攻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你就能获得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

攻略1: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10月31日前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属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攻略2: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

攻略3: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视为自动投案。

攻略4: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攻略5: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公安部还有几点友情提醒:

一是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

二是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在逃人员。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检举揭发。

四是公安、司法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认清形势,珍惜机会

尽快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