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怀疑的态度,我仔细阅读了深圳规划土地委员会与深圳市法制办联合发布《深圳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
仔细一看,其实并不像传言的那么回事。
按照《处理办法》的意思,深圳市政府此次处理的重心并不是住宅类小产权房。而是聚焦于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两类小产权房。
大概意思就是公共配套类转为非商业房产,生产经营类、产业类和商业办公类需要补缴至少50%的地价,就可以转为商业房产。
而至于住宅类小产权房怎么处理,文件中只字未提。未提就是还要继续拖着,拖着就是还没有找到更好的办法来处理。
那既然“谣言”把大家心中对这个话题的火撩起来了,我不妨借着这个热乎劲儿跟大家聊聊中国小产权房的未来。
回顾一下历史,看看小产权房是如何诞生的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就业。城镇流动人口的快速增长,加大了对住宅的需求。
在住房供不应求,城市房价日益高涨的情况下,推动了小产权房的建设。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小产权房迅速在中国蔓延开来
据2007年国土部门不完全的统计:截至2007年上半年,全国小产权房面积已经达到66亿平方米,占据中国整体房屋面积的四成。
黑格尔曾说过:存在即合理。小产权房之所以这么大的体量盘踞中国神州大地上,自然有它的道理,什么理由呢?
价格便宜,相对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小产权房的价格只有三分之一,甚至更低。
而从需求端角度来讲,由于近年来城市房价持续走高且超出绝大多数老百姓购买力,越来越多有住房需求的低收入人群开始考虑购买小产权房,这也刺激了小产权房入市。
从这个角度讲,小产权房本身就是我国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失衡的产物。
既然小产权房价格低的如此诱人,那我们就来看看背后的原因在哪里?
这还要从商品房说起,开发商盖房子的地从哪来的?地方政府手里拍卖而来,拍卖的价格就是交给政府的土地出让金。
而政府拍卖出去的土地是国家的,在中国,只有城市的土地才是国家的,农村的集体土地,包括耕地和宅基地都归村集体所有。
小产权房下面的土地正是农村集体土地,小产权房的房价成本中没有土地出让金以及各种交易税费,所以价格便宜。
要知道,地方政府每年靠卖地所获取的土地出让金占据了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像南京、合肥等城市能够达到80%以上,所以没有交土地出让金的小产权房是属于一直以来都属于非法交易,但是随着近两年供给侧改革的推进,国家在这方面也在逐步的探索。
小产权房开始迎来“半合法化”
2017年8月28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里,已经对小产权房的未来做了初步的认定。
第一、小产权房未来是一种集体租赁用房,而不是产权房。
第二、小产权房是合法的住房,而不是非法的住房。
按照“租售同权”的基本法理来认定,小产权房是具备合法资格的住房,并享受相关的公共服务,这是历史上首次对小产权房的合法化提出了正名。
小产权房未来是否能达到真正的合法化?
从文件中可以看到,国家虽承认了小产权房是一种合法化的租赁房,但是并没有承认其产权的合法性,那产权到底会不会合法呢?
我认为,这要看以后农村土地政策的走向,因为小产权房是基于农村集体土地而诞生的。
2015年国家提出了三块地改革,就是对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地征收等三块地的原有政策进行改革。
其中对小产权未来影响最大的就是对宅基地的改革。
2017年北京和天津开始试点,允许以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