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先行
为全面改革趟路子
长期以来,农村集体资产是什么、有多少、怎么分,在农民心里始终是一笔“糊涂账”,普遍呈现看上去“人人所有”,实则“个个无份”的局面。一般来说,农村的集体资产总体上分为三类:一种是厂房、商铺等经营性资产;一种是学校、卫生所等公益服务类的非经营性资产;另外是土地、山林、鱼塘、滩涂等资源性资产。
党的十九大强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对这三类资产分类登记,建立集体资产管理台账,保护好资源性资产,盘活经营性资产,管护好非经营性资产,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要做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同时在可行的条件下唤醒土地、山林、水面等沉睡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早在2014年,我市在昔阳县西大街村率先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7年,平遥县、太谷县被列入省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过一系列攻坚克难,两个试点县圆满完成了试点任务,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为全市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样板。目前,平遥全县已挂牌成立221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和109个经济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累计分红达500余万元,涌现出40多个农村“三变”改革示范村。太谷县在全省率先打造了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管理系统,创新出台了《太谷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率先开展了“土地+产业(2+5)”(即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以及林木种苗、水果林木、干果林木、蔬菜设施、养殖设施五大产业)确权登记及抵押贷款工作,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探索前行,逐步趟出了太谷路径。
创新政策
为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在借鉴贵州省六盘水市“三变”改革经验,安徽宿州、四川崇州、浙江构建产业化联合体做法,宁夏自治区罗平县构建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出台了《晋中市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实施方案》、《晋中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暂行)》、《晋中市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工作方案》等配套文件,全面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三变”改革同步推进,进一步激活农村沉睡资源,盘活集体存量资产,聚焦农村分散资金,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各县(区、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积极引导农村土地入股、闲置房屋古建筑入股、集体和财政资金入股等方式开展农村“三变”改革,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改革红利
装进群众腰包里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给乡村带来了哪些变化?群众最有发言权。
在榆次区,安宁村是幸福和富裕的代名词:优越的区位优势、完善的社会保障、上涨的股金分红。安宁村的今天就得益于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16年的改革历程,从撤村安居成立安宁实业公司、村土地资源变集体资产,到设置股权开展股份合作租赁经营、资金变股金,再到招商引资扩大集体收益、农民变股东领取分红。伴随着村级集体经济这块蛋糕逐渐做大,农民真正实现了有资产、有社保、有岗位、有收入,安宁村真正实现了“安宁”。
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这样的故事在很多村庄开始上演。
祁县丹枫城区西北街村通过集体土地入股、村民资金入股的形式,新建临街建筑,满足村公共公益发展的同时发展商铺租赁,实现年收入100余万元,村民享受分红、福利待遇。平遥县宁固镇左家堡村成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组织,全村3000余亩土地入股,集中交由联合社连片种植、统一管理、保底分红。平遥县宁固镇净化村与新大象集团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将土地资源变为集体资产,农民每年每亩增加收入400元,村集体每年增加收入50多万元。
农民群众见证了集体的成长,共享集体的发展成果,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得到了群众认可,农村改革便有了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