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7月27日下午,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消息称,为有效解决产业发展空间不足、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等城市发展突出问题,深圳修订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处理办法》)。
此次将处理重心聚焦于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两类历史违建。
值得注意的是,《处理办法》并不处理住宅类历史违建,且政府仍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和非法销售行为。
生产经营性历史违建补缴50%地价可转正
《处理办法》在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分类分步、综合施策原则的基础上,对2009年6月2日前产生的历史违建全面实施安全纳管,并以此为前提,依法拆除一批、没收一批、处理确认一批,以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值得一提的是,产业类历史违建既可先确认为非商品性质再转为商品性质,也可一步到位确认为商品性质,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仅能确认为非商品性质。其中,生产经营性历史违建需补缴50%的市场评估地价,商业办公类历史违建需补缴全额市场评估地价后方可办理商品性质。
制定《处理办法》有何必要性?
据称,这是落实国家治理违建工作部署的需要,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需要,且充分体现了依法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