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想必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很陌生的,因为几乎是我们每个人都拥有的,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渐渐的出现了宅基地确权这一名词。但是还是有好多人不太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么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宅基地确权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
1、1982年2月,国务院颁布条例管理的农村建设农村居民建设用地占用土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执法管理条例》的村庄和城镇建设用地没有拆迁和重建,重建,可以暂时根据现有的实际使用面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1982年2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3、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农村居民的建筑规范没有户账,现有的土地比个人建筑用地面积的标准总和还多,根据现有的土地面积确定了使用建设用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确权是为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的确认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和认证,真正覆盖在农村集体土地的范围内,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和未使用的土地,不得遗漏。
宅基地确权更好的保证了我们的利益,这样一来在保护人们利益的前提下,大大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进一步的维护了社会安定,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决定,所以我们每个人务必要好好的认识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