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上班的时候,或者上学的时候,大家都是需要开一些户籍证明的,户籍证明会放到你的资料箱里面,以备以后需要的时候使用,但是现在在网上有很多的传言,说我国身份证、户口簿等户籍证明取消了,派出所不再帮助大家开这样的证明了,这个是真的吗?
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的这14类证明派出所不再开:
“关于派出所出具的改进和规范工作证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可以证明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确认,不再是派出所出具的证件。
这些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公民身份。公民身份号码(包括15或18证明)、公民、公民国籍、出生地、出生地、出生地、公民、公民、公民住址。
家庭迁移、地址变更、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注销户口,家庭和家庭之间的家庭关系、户籍登记证明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可。
此外,该意见还明确了处理6种需要证明的事项的方法,明确了9个无法通过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案件。
自行设定且无法律依据,这类证明一律废止:
“关于印发“完善和规范由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颁发的证书同时在12部门发出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所有部门提供公共服务各自的事项和行政进行全面梳理环节,证明法律法规规定的撤销依据缺位。
我们应该做好政策和措施,以避免任何证据表明公安派出所不再证明、应该或可能签发证书,并避免服务和管理方面的任何漏洞。
今后,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对上级的职责进行纠正和调查。
通知还说,要加快建立认证制度,促进公民身份认同,统一标识公民身份,避免重复材料、证件和证件。
派出所不再开证明疑问:单位仍然要求开证明咋办?
《河南商报》等媒体曾报道过“郑州不再开具单身证明,市民办事时仍被要求开具结果陷两难”的事件。
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相关证明,会不会有单位仍然要求开证明,导致群众办事受阻?省公安厅方面介绍,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对此有解答。
这项改革是公安部等12个部门共同制定政策、同步部署实施,只要把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就不会再出现部门间工作不协调的问题。将来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时,将不断完善政策,回应群众期待和要求。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两个文件虽然主要是规范12个发文部门的行为,但其中确立的“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是全社会通行的,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凡是不属于公安机关法定职责的事项,任何单位不得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
看到上面的文章,我们知道派出所不再开户籍证明了,这个是真的,大家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去当地的相关机构咨询一下,当然,如果你再开证明的时候需要其他的资料,在去的时候一定要准备妥当,不要因为资料不全耽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