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明晰了!深圳撰文,现房届满将手动续牌!
日前,深圳市总体规划和天然资源局正式发布了有关申明征询《深圳自贸区集体农地供给管理工作法规(征询意见建议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供给管理工作法规》文本包涵:
● 【合作开发气压更改】在合乎总体规划大前提下,农地采用权人可提出申请更改集体农地供给合约或集体农地采用权拨给通知书明确规定的占地面积,当中,商品房、商业性、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工业用地除以下情况外,一般而言严禁更改:
(二) 工程建设公用住房须要;
(三) 北欧国家、省、市明确规定的其它情况。
建筑物度、覆盖面积等其它总体规划前提更改的,由直属机构负责管理工作审核。
进行概要本法规的【通则】为深圳自贸区集体农地供给及借助管理工作公益活动适用于本法规。
此《法规》订制的主要就文本主要就有:
(一)完善集体农地供给管理工作体系
1.多样农地供给形式。
2.优化农地供给规则。按照扩大有偿采用、深化农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原则,对集体农地供给的各种形式进行了规范。一是缩小拨给范围,明晰产权归政府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工业用地可以以拨给形式供给。
(二)完善农地借助管理工作规则
(三)优化农地市场营商环境
(四)促进农地节约集约借助
(五)强化农地批后监督管理工作
深圳自贸区集体农地供给管理工作法规
(征询意见建议稿)节选
本法规所称集体农地供给,是指市、区人民政府通过拨给、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租赁等形式将集体农地提供给单位、个人采用的行为。
第二章 集体农地供给
【供给和借助形式】集体农地可以通过以下形式供给:
(一)集体农地采用权拨给;
(二)集体农地采用权以协议、招标、拍卖、挂牌形式出让;
(三)集体农地采用权作价出资(入股);
(四)集体农地租赁。
【地上、地下空间借助】地上、地表、地下空间可分层设立工程建设工业用地采用权。
第二节 拨给
【拨给范围】产权归中央、省、市和区党政机关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工业用地以拨给形式供给。具体范围由市政府另行明确规定。
(一)批准机关和采用权人;
(二)宗地编号、农地用途、面积和空间范围;
(三)明确规定占地面积、分项占地面积、明确规定容积率等总体规划设计前提;
(四)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工、竣工期限;
【拨给转有偿】已建成的拨给工业用地,不再合乎本法规明确规定的拨给工业用地前提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核并按明确规定补缴农地有偿采用价款后可转为有偿采用,但以下情况除外:
(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
(三)占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公园绿地、公用管理工作与服务设施、市政及交通设施等工业用地,又无法采取措施加以改正的。
第三节 出让
【协议出让的范围】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集体农地,可以协议出让:
(二)北欧国家、省、市政府已确定特许经营者的公用设施工业用地;
(三)连通两宗已设定产权地块且保证全天向公众开放的地上、地下空间;
(五)城市更新工业用地、旧住宅区改造工业用地;
(六)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安置房工业用地、共有产权住房工业用地;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明确规定的其它情况。
【出让年期】集体农地采用权出让年期按北欧国家有关明确规定执行。产业工业用地实行弹性年期制度,出让年期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期管理工作规则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节 作价出资(入股)
【作价出资(入股)适用于情况】合乎本法规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明确规定情况的工业用地,可以采用作价出资(入股)形式供给。
【方案拟定】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管理工作制定集体农地作价出资(入股)年度投融资计划。根据年度投融资计划,主管部门及直属机构依提出申请拟定集体农地采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节 集体农地租赁
集体农地通过长期租赁形式供给的,可以先以租赁形式提供农地,项目达到集体农地租赁方案及集体农地租赁合约约定的前提后再转为出让形式。
【租赁届满续租】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仍需继续采用农地的,应在租赁期届满前六个月向直属机构提出续租提出申请,由直属机构拟定续租方案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后,报区政府审核。
第六节 其它
(一) 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公用利益须要;
(二) 实施年度工程建设工业用地供给计划须要;
占用工程建设工业用地的临时工业用地即将到期后,临时建(构)筑物在保证结构、质量和消防安全大前提下,经直属机构批准,可保留用于其它项目临时采用。
国有储备农地短期借助只能用于公园绿地、公用运动场地、社会车辆停放等用途,期限严禁超过两年,届满后可提出申请延后。短期借助期间,严禁修建建(构)筑物。
国有储备农地短期借助的有关办法,由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一节 集体农地借助
【验收超面积】工程建设工程总体规划验收的占地面积超过集体农地供给合约约定的占地面积,经总体规划确认保留的,应按明确规定补缴有偿采用价款并签订集体农地供给合约补充协议。
农地用途更改后,农地采用年期可按明确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一) 工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须要;
(二) 工程建设公用住房须要;
商品房、商业性、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工业用地更改占地面积的,由直属机构报区政府批准,其它工业用地更改占地面积的由直属机构负责管理工作审核。
【招拍挂工业用地更改】除以下情况外,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形式供给的集体农地,严禁更改农地用途、建筑物规模和功能、产权前提等强制性文本:
(一)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工程建设须要;
(三)北欧国家、省、市明确规定的其它情况。
合乎更改情况的,主管部门直属机构应当按明确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妥善处理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节 集体农地续牌
(二)属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续牌或禁止合作开发工程建设的其它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农地采用权人提出申请续牌的,应当予以批准。
第三节 集体农地采用权终止
(一)农地采用权人因自身原因提出申请终止履行合约并退还农地的;
(三)情节严重,责令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或无法改正的。
第四节 集体农地采用权处分
以短期租赁形式供给的集体农地,集体农地及建(构)筑物严禁转让或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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