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全会,北京访问团各组表决民法提案。在《民法》提案中,对写字楼和租金收益工程建设工业用地有了明晰明确规定(第九千八条): 写字楼工程建设工业用地采用权前夕期满的,手动续牌。续牌
租金收益工程建设工业用地采用权期满后的续牌,依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办理手续。该农地上的房屋或其他狡蛛属产的归属于,有签订合同的,依照签订合同;没签订合同或是签订合同不明晰的,依法律条文、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办理手续。
因而,《民法》明晰写字楼农地采用权即将到期后可“手动续牌”,这会使百姓对住房更知足、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