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其数量之庞大,其实也到了不得不引起重视的地步。根据如是研究院的一份数据显示:包括小产权房在内的全国所有城镇住房面积为298亿平米,其中小产权房面积为73亿平米,占比达到24%,仅次于商品房面积(占比38%),也就是说,在我们城镇所有住房中,差不多每4套房子就有1套是小产权房。针对这种情况,国家究竟对小产权房是如何定义的:
2019年关于小产权房的新政来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范了小产权房的新政:
第一,小产权房不予发放房产证。
小产权的合法性不被国家认可,国家是不给办理房产证等相关证件。
第二,任何单位都不得建筑、买卖小产权房。
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并且实行“一户一宅”制度,任何组织都不得建筑和销售小产权房,拥有城镇户口的也不允许购买村里住房。虽然小产权房不得买卖,但是可以转让,转让双方必须是同一村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前必须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转让。
第三、禁止将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文件,应该进行房产登记,数据需要提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目前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出现的问题,协商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分类妥善处理,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第四、禁止新建与销售小产权房。
各地政府部门要严格审核以农村集体名义申报的住宅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规定,在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源头上禁止了“小产权”项目。从各个的环节上加强监管,对于违反规定的开工建设的,要及时的发现,坚决制止,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了出售的小产权房的,要没收其非法所得。
第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处置已建成和已售出的小产权房
(1)售出的小产权房已成规模
小产权房屋价格低廉,买卖的人不在少数,部分买卖的小产权房已初具规模,针对这类已成规模的小产权房而言,要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居委会或者是直接纳入居委会的管辖范围内,若是小产权房的物业管理不合格,还需找寻一个合格的物业,确保居民安全。
(2)对于已建成小产权房和已出售却未形成规模的小产权房而言,把部分符合一定条件的存量小产权房,通过补办相关手续,缴纳相应的税费之后,纳入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房系列内.。将其转变成保障性住房,具体处置情况如下:
a.若是该住户满足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可以为其办理保障性住房的房产证明。
b.若是不满足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家庭收入偏低,且购买小产权房只是用来自己居住的家庭来说,按商品房为其办理产权证明,但需要缴纳一定额度的土地出让金以及税费等等费用。
c.部分人购买小产权房是用于投资,或者是满足其奢侈性的住房需要,若是购买小产权房的人属于此类人群,其购买的小产权房将进行强制性收购,并且由政府制定一个合适的价格转变成保障性住房进行出售。
d而对一些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建筑设计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小产权房”,则采取改建或者拆除的强制办法。
第六、小产权房不一定能获得拆迁补偿。
在建设农村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土地、房屋被征收的情况,若是征收的房屋是小产权房,该栋房屋不一定能获得补偿。部分小产权房是拥有地方政府认可的乡村产权证的,在拆迁时可以获得部分补偿,但是补偿的资金是发放给该栋房屋的产权登记的用户,若是您是购买的别人的小产权,是不能进行过户登记,自然这个征收补偿也不属于你。
看完以上内容,有人会发生疑问?2020年不是集体土地入市吗?那么”随之而来的小产权房“转正”问题,也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