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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如何办理消防,这些问题务必要注意

出租屋消防安全告知书

各出租房产权人、二手房东、租户:

为深刻吸取全市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远离火灾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黄江镇消防救援大队特别提示各出租房产权人、二手房东、租户,严格履行消防法律法规,杜绝消防安全隐患,自觉做好以下工作:

一、明确出租屋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出租屋应在承包、租赁、委托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使用方应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首层设置小经营场所的,应与上层居住部分实现完全防火分隔,不得共用疏散楼梯(居住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

三、出租屋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楼梯间严禁堆放杂物和锁闭,门禁系统应在火灾时具备自动开启功能。阳台设置铁栅栏的,应设置紧急逃生窗,长宽净尺寸不少于1.0X0.8米,且向外开启。

四、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一律不得入楼入户。严禁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充电,凡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或者导致火灾损失扩大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

五、电器线路、灶具须由专业人员安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维修。电线要穿管保护,不准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灯具、插座、大功率电器等应远离可燃物。

六、出租屋内设置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应符合广东省地方技术标准《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DB44/T1591-2015)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七、在出租屋显眼位置悬挂和张贴消防安全告知单、电动自行车严禁入内警示牌。

八、发现火灾要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组织人员有效处置,保障疏散安全的前提下逃离火场,切勿盲目跳楼或返回救人、取物。

我们衷心希望广大出租房产权人、二手房东、租户能够自觉保护身边消防安全环境,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安全、更加美好。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黄江大队

2022年9月22日

【撰文】蔡子航韦基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