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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外边高里边低好不好(这种房子不要买,小心被骗)

 

博纳瓦县有位非常大的案件,

三个所在位置年薪过亿,进出坐运输机的爆款子公司的大老板,从2018年已经开始在深圳借助迁离房骗钱,

截止现阶段,所涉数额早已少于2亿。

许多人可能将早已吃到那个瓜了,这儿就单纯如是说下。

他所涉的迁离房工程项目主要就有三个。

三个是龙岗古田的海峦坊,

另三个在坂田侨香,迁离房私底下单价6多万异蕊,也多于市价的7成以内。

基差吸睛,再加之商家是初来乍到的传奇人物,没人受骗也就不难理解了。

迁离房买卖,是是不是操作方式的呢?

这从根本原因上下定决心了它的不安全可靠。

买迁离房,更细致的讲法是,买迁离房分项。

买迁离房分项,是在这一步棋。

买主与原物业子公司签定待征地房屋受让协定,HAsO,

接着两方一同找地产商签定收容协定,并付清定金。

最后地产商的补偿金,间接给到买主。

对于许多想来深圳房地产捞金但没有购房资格的人来说,这算是三个偏门捷径。

由此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总没人前赴后继的,去追逐这些高风险的工程项目。

参考公开能查到的信息,

罗冠彦案中的买主,并没有和地产商间接签约,而是和罗签约。

买主拿到了村委的盖章确认书,但是盖章过程买主未参予。

罗还和每三个买主都在律所签下了保密协定,禁止买主透露购买房产的任何信息。

……

能说这些买主都很蠢,看不透这儿面的套路吗?或许吧。

但即便自认聪明,能把这些漏洞都看穿,我仍然不建议大家去蹚这趟浑水。

一房多卖,顾名思义是,一套房子,物业子公司把它卖给好几个买主。

正规的商品房,买卖两方签定购房合同后会有三个网签的流程,

这是监管的一道手段。

但小产权房的买卖不经过监管系统,那个风险是完全无法避免的。

运气好的,对方承认违约,可以拿回买房的钱;

运气不好遇上诈骗的,就,血本无归了。

所以...千万别侥幸,

之前写小产权房的时候,总没人会说,

没钱,在深圳买不起动辄四五百万的商品房,花一百来万买个小产权房,至少有地方住。

但我觉得,

正是因为赚钱不容易,正因为没那么有钱,所以才更不能冒险。

但若是三个人本身就没什么钱,再把全副身家押在一套存在法律争议的房子上,

万一运气不好踩雷的后果,能承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