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_调控重磅!东莞楼市限购再加码 非户籍购买首套房需1年社保或个税
2021-06-08 18:07:28
分类:房产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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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珠三角各大城市的楼市调控政策纷纷升级,广州、佛山、中山、珠海、惠州都先后出台了楼市限购加码政策,楼市调控进一步趋严。随着其他城市调控加码的跟进,坊间对于东莞楼市限购会不会再加码也是传言四起。4月10日,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文件,对东莞楼市的调控进行了再补充。
政策要点:
1、本市户籍限购2套新建商品房
2、非本市户籍购买首套房需缴纳1年社保和个税,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需缴纳2年社保或个税。
3、非本市户籍本科以上或初级以上职称,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需缴纳半年社保或个税
4、限售: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需满2年方可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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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遏制炒房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购对象及条件
(一)本市户籍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继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已有一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能提供本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以及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执行以上第(二)点规定。
(四)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二、交易转让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赠与的,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
三、执行时点
本通知自2017年4月11日零时起执行。执行时间点之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或未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且已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须提供定金或首付款电子进账单原件,对以现金形式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不予认可),网上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珠三角城市政策限购政策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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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看法:
天为地产市场研究中心认为:自去年东莞实施限购政策到如今将近半年的时间里已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房价现已停止过快的上涨,成交量有所下降。如今非本地户籍在东莞购置首套物业将受到社保限制,给购房限定了一个门槛,将会减少非本地户籍人对房屋的需求,当对房地产的需求减少时,房价自然也会回落。当有了社保限制这一条件,外地的投机者和投机者就不再有利可图,但是由于政策的调控一般都有一个过程,可能存在滞后性,短期内东莞房价可能还会有所浮动,但是从长期的角度来看,房价必定趋于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