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建房和小产权房的概念很接近,但两者还是有细微的区别。人们不能妄想把集资建房和小产权房划等号。那么,集资建房和小产权房有什么区别呢?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产权证不是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这类房产通常称为“农村产权房”、“小产权房”。该类房屋无房地产权,无土地使用证或预售许可证。交易是可以的,但是有很大的法律风险。都一样,只有合同。如果你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你自己的利益也不会得到保障。如果要拆迁,不会得到任何补偿,之前买的钱都浪费了。注意风险是买卖双方的诚信,在没有法律保障的情况下,不能很好的约束双方,即使你交了钱,卖方也不承认你什么都做不了,建议找公证人或者律师公证买卖,而且转售范围小,很难转手!
集资建房是改变国家和单位承包建房,政府、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分担建房成本,从各方集资建房而不是通过市场购买的传统体制的一种住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其产权证不是国家房管部门核发的,而是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核发的,故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一般是国有单位出面组织提供自己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于建设用地,国家会减免一些税费,参与集资的职工会部分或全部出资建设。房屋竣工后,归职工所有,不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所有,一段时间后转移给职工个人。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集资建房是通过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体制,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个体劳动者可以在全部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建房的所有权根据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照房价足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习惯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国家房管部门出具的,而是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出具的,故称“农村产权房”、“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放的所谓小产权房,其实是没有房产产权的。这种房子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不会备案购房合同。所谓的产权证并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