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小产权房符合规划的应多给予人情化,对符合规划的“小产权房”,仍是应该按必定程序将其合法化。该交的税费交了,该补偿的基础设施投入也可以恰当补偿,问题总是需求处理的,过渡时期就是这样,总有“法”与“理”之间的让步。
关于不符合规划的占地规划比较大的“龙华小产权房”,假定其符合修建的技能标准,能与城市的总体规划相衔接,可以批改规划,然后酌情处理。
关于城市居民在村庄现已购买的农民居处,可以先“冷处理”,然后着手修订规则,有极限地翻开村庄剩下房子商场。要构成城乡一同的居民点缔造规划,有挑选地铺开村庄剩下居处商场。关于拟扩展的村庄居民点(村庄),要容许城市居民购买农舍,或在政府规划的捆绑下,让他们与农民协作建房。关于拟缩短或搬家的村庄,不该容许城市居民购买农舍。有了新的法规往后,对“冷处理”的农舍生意,拟定适合的处理方法。关于违法转移土地用处、乱占基本农田缔造的房子,占地面积的巨细,应恰当处置缔造单位,或拆或放。对居处购买者予以合理补偿。
最扎手的是那些完全不符合规划要求、在技能设计标准上也不合格的“城中村”。这是要拆的;现在不拆,往后也得拆。问题是怎样拆。原则是:管住规划,自主开发;政府监管,让利于民。就是说,由政府判定开发规划,但把开发权交给当事居民,由他们享用开发利益,政府在开发过程中予以监管。我信任,在城市新区的比赛压力下,“城中村”居民会接受政府的方案。办好这件事,要在“城中村”社区引进民主协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