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深圳小产权房转正问题才是利国利民 小产权房资讯
2020-10-26 16:36:58
分类:房产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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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产权房与您分享解决小产权房转正问题才是利国利民。所谓“小产权”是民间的一种通俗叫法,在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上根本没有这个概念。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主要指两类:其一是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建设环节审批,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其二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总之建设在农村土地上没有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房产证所有权的房屋均可以叫做小产权房。深圳小产权房一般是由乡政府和村委会甚至是与成为会合作的开发商直接颁发证书或签订的使用合同书。在专家学者们眼里小产权是非法的,但是小产权却能够在国内发展迅速且有无法阻挡的趋势,甚至于在国家严厉打击小产权房屋时还是屡禁不止,其根本性原因是地方与国家之间的博弈(小产权房虽然没有向国家缴纳巨额土地费,但是他绝对不是免费使用土地的,其土地使用费均由乡镇和村委会收)巨大的利润空间导致了地方政府挺而冒险,开发商挺而走险,买不起商品房的工薪阶层(特别是北上广深的白领族)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购买小产权居住。 2014年12月22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开始后国土部门相关领导多次表态,小产权不在登记范围,对小产权房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和违建打击,但是效果显然是好比给大象挠痒,毫无作用,各地违建小产权还是如雨后春笋般起来,购买者还是络绎不绝。 国家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均要登记。小产权正是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很明显就包过在里面,应该借此机会对符合条件的相关小产权房进行统一转正,对农村集体土地上市与国有土地进行同等地位的上市交易。只有这样才能切底的消灭小产权房。 国家对小产权的处理问题目前担心的是: 第一、商品房购买者心里不公平 其实这个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一样的转变过程,现在农村集体建设土地上市就是这个理,如果还是不好理解,那就用计划生育来理解,超生无手续的孩子,超生是违法的,但是经过补救措施罚款等还是要给予上户口的,你心理是不是也不平衡?那对那些失独的人来说更是不公平的。社会总是慢慢进步完善的。 第二、小产权国家没分到好处 这个办法更好解决,我的建议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北京市给国土部的建议其实很大一部分是我建议的思想延伸。 第三、解决存量小产权房会不会带来后面跟风盖。 这个更不要担心,因为农村集体土地与国土同等上市后在成本上土地交易上相等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