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的飙升是分不开的。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促进了一些大城市房价的长期快速上涨。不仅房价远远超过了普通员工的收入,而且数量限制也给普通家庭购房带来了相当大的压力。同时,小产权房的突然兴起可以说降低了人们各方面的压力,增加了买房的几率,从而解决了许多家庭的迫切需求。但是,在小产权房出现之初,可以说它们就存在于法律的边缘,这不仅给公众带来了许多优惠惊喜,也带来了不可避免的风险。今天,我们将具体分析小产权房的法律性质是否值得购买。
小产权房之所以被称为“小产权房”,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解释。首先,对于开发商的产权,由于购房者的产权是由开发商的一项产权分割的,在小产权房中,开发商的产权是大产权,而购房者的产权只能称为小产权。其次,根据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进行区分。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商品房称为大产权,而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经济适用房和小产权房称为小产权。最后,一方面,这是最有争议和最模糊的方面,它是根据产权证书的颁发机关来区分的。国家颁发的产权证书称为大产权,但不是国家颁发的,乡镇政府颁发的产权是小产权,不能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而我们之所以说小产权房是法律边缘的产物,恰恰是第三种方式来区分它们。法律法规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民可以自主经营,自建房屋也可以交易。”“这种模棱两可的解释使小产权房的存在和建设的泛滥成为可能,从而导致合法和非法之间的衍生。
因此,从这方面来看,虽然小产权房不能取得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也没有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但在市场上交易是违法的象征,但小产权房的初始边界不在违法范围之内,完全用违法一词来界定小产权房是不全面的。
同时,近年来,小产权房的发展速度逐渐加快,这不仅给许多中低收入群体提供了经济适用房的选择,也帮助更多的家庭实现了住房梦想,同时也有效地抑制和威胁了商品房价格的波动,从而避免了房地产市场的扭曲和社会发展的泡沫。正是出于这个原因,要求国家以更加乐观和客观的态度重新审视小产权房,分析更适合小产权房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打击近年来的违法建设,禁止新的建设,使正式的小产权房合法化,并将其慢慢分割到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去;一些无房小产权房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而转正;以及昂贵的拆迁补偿和拆迁后的补偿标准,都隐含或表达了小产权房的存在意义和发展趋势。
因此,我们说,虽然买卖小产权房是违法的,但现在法律优势的出现及其存在的重要性也决定了小产权房的缺陷是不可掩盖的,只要在购买时确认了两份完整的证明和一本书以及土地使用的合理性,那么这笔交易就是值得的、低风险的,是可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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