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有多大——涉及至少1.2亿以上人的利益
2020-07-30 03:30:06
分类:房产资讯
阅读()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各地对“小产权房”称谓不完全一致,在北京称为“小产权房”,上海称为“集体土地房”,广东称为“集资房”,济南称为“乡产权房”。所谓小产权房,站在不同的立场上有不同的定义: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有关部门的定义是指不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在集体土地之上违法建造并出售给非本集体成员的房屋。赞同者的定义是一些村集体组织在集体土地上建造并出售的商品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近五六年来,围绕着小产权房的清理与存废,人们有各种各样的意见,基本形成了政府有关部门打压和部分学者力挺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争论一直相持不下。人们看到,有关部门对小产权房愤怒异常,仇恨有加,对于各地屡禁不止则恼羞成怒。然而地方政府则视而不见,对有关部门的清理要求敷衍应付。特别是,只要实事求是地观察,对于城市低收入人群、进城农民工和高校毕业贫困学生们来看,则是居有其屋的唯一选择,是他们遮风避雨的“天堂”! 据我们估算,居住在小产权房里的人口大约有1亿以上,加上开发小产权房的农民约2000万人,应该有1.2亿以上的人。考虑到政府和开发商并不能为城市社会成员提供必需的商品房、公租房和廉租房,特别是农民通过小产权房参与市场经济的社会公平性,因此,正确认识、对待小产权房,确实是一个天大的政策,不可贸然轻率。为此,我们提出“尊重存在,纳入管理,从宽清理,从轻处罚”的方针。 (一)小产权房有多大? 小产权房出现的原因,在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并不平衡,大中城市的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远远超出了当时当地一般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此同时,政府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却始终无法满足这些住房需求。有需求,就会有供给。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和供给者。 在我国,有关部门一而再、再而三地围剿小产权房。2009年6月,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严查“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2009年9月,国土部下发通知,再次叫停小产权房。2010年2月,国土部官员表示,争取年内出台解决小产权房方案。2011年1月,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表示,国土资源系统坚决推进“小产权房”问题清理工作。2012年2月,国土资源部宣布,今年将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小产权房清理试点工作。然而,人们看待的事实是,有关部门的决定就像儿戏,一次次的雷声大雨点小,一次次食言,基本奈何小产权房不得。那么,人们有权利询问:小产权房为什么就剿灭不了呢?小产权房之所以剿灭不了,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小产权房在我国社会扮演着非常重要、没有替代的角色。 那么,遭遇“围困万千重,我自巍然不动”的小产权房到底有多大?据国土部估计,目前全国小产权房存量在60亿——70亿平方米(另一说为66亿平方米),占到商品房总量的20%左右。另据全国工商联数据,1995年——2010年,全国小产权房竣工建筑面积累计达7.6亿平方米,相当于同期城镇住宅竣工面积总量的8%。小产权房在深圳、北京等房价较高城市持续热销局面,最多的已达到房地产市场销售总量的1/5。另据有关部门统计,在天津郊县地区小产权房销量也已经占到整个市场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