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正兴隆房地产(深圳)有限公司:16绿景01:关于正兴隆房地产(深圳)有限公司“16绿景01”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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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兴隆房地产(深圳)有限公司“16绿景01”
2019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之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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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兴隆房地产(深圳)有限公司“16绿景01”
2019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致:正兴隆房地产(深圳)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正兴隆房地
产(深圳)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北京
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正兴隆房地产(深圳)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兴隆”)委托,就“正兴隆房地产(深圳)有限
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绿景
01”)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
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发表法律意见,并
不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据及内容发表意见。本
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有关文件
和事实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在本所核查和验证过程中,本所假设:正兴隆
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向本所律师提供的与本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
印件材料、电子邮件材料、其他证明文件)及所述的全部事实均是真实、准确、
完整、有效的,无任何隐瞒、虚假、重大遗漏或误导的情形;资料上的所有的签
名和/或印鉴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供给本所的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
的;资料上的签署人均具有签署文件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
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所提供的副本资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并且
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一切足以影响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
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并无任何隐瞒、虚假、遗漏或误导之处,并且该等事实
和文件于提供给本所之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未发生任何改变。
基于上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召集。公司已于
2019年7月8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分别公告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召开正兴隆房地产(深圳)有限公司“16绿景01”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2、《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
开和投票方式、债权登记日、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出席会议的债券
持有人登记办法、表决程序和效力等事项。
(二)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以电子邮件的通
讯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经核查,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实际召开时间、内容、方式与会议通知一
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虎门,召集人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人员的资格
有权出席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人员为:截至债权登记日(2019年7月15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6绿景01”
的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
人可以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根据公司提供的统计资料及相关验证文件,出席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及其代
理人出席或列席情况如下:
本次会议出席并表决的“16绿景01”债券持有人和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22名,
代表本期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共计19,446,980.00张,占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
决权总张数的74.8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人员的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债券持有人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用非现场方式召开,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签字盖章后的
表决文件发送至会议指定邮箱的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完成参会登记的债券持
有人及其代理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
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16绿景01”增加一次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共计19,446,980.00张,占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总
张数的74.80%。
该议案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
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关于调整“16绿景01”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中利率调整幅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共计19,446,980.00张,占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总
张数的74.80%。
该议案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
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关于调整“16绿景01”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告时间及回售申报期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共计17,696,980.00张,占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总
张数的68.07%
该议案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
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关于绿景中国地产(0095.HK)为“16绿景01”提供增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共计19,446,980.00张,占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总
张数的74.80%。
该议案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
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布吉,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
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本法律意见正本一式肆份,无副本,各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正兴隆房地产(深圳)有
限公司“16绿景01”2019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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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律师:
(倪洁云)
(陈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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