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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购房遇中介多收2500元 二手房交易该如何避坑?

深圳买房可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不过最近刚买到房的张先生却有些闷闷不乐。原来,他在买房的过程中发现房产中介“黑”了钱,让他很不痛快。“钱是一方面,但中介这种做法让人实在不爽!”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深圳市民购房遇中介多收2500元 二手房交易该如何避坑?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2019年10月23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潘润华)在深圳买房可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不过最近刚买到房的张先生却有些闷闷不乐。原来,他在买房的过程中发现房产中介“黑”了钱,让他很不痛快。“钱是一方面,但中介这种做法让人实在不爽!”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买房惹出一身“骚” 

据了解,今年9月张先生通过深圳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全公积金贷款方式,在布吉地铁站附近购置一套21.45平方米,总价71.8万的住宅。卖方红本在手。在交易过程中,中介明确告知张先生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成交价1%的契税,11680元中介费,成交价1%的个税。此外,其他费用约几百元。至于这其他费用具体是什么,分别为多少,张先生没有细问。

9月17日,张先生在办理资金监管过程中,中介负责人令其缴纳评估费用8000元。“缴费后,中介人员并没有开收据或发票。因为这笔费用超出我预算,所以我一直有疑问。”

直至10月中下旬,中介通知张先生办理抵押手续,电话沟通过程中,张先生询问得知8000元费用为物业评估费3000元,按揭费5000元。全额公积金贷款为何要5千按揭费?20余平方米的房子为何要3千元评估费?张先生顿时觉得事有蹊跷,“随后我询问了很多中介,了解到一般深圳总价不超过200万元的评估费用为500元,超过200万元的为总价的万分之四。”这意味着,即使按市场行情来看,张先生也只需支付500元的评估费,那这缴纳的3千元显然过高。“我找收费的中介理论,沟通数十轮,他始终不承认多收了钱!”

无奈之下,张先生选择暂停抵押贷款业务,并向德佑地产经纪公司明确,需把多收的钱全额退还才继续办理。所幸这招奏效了,后来中介公司将多收的2500元退还给张先生,并致歉。 

深圳市民购房遇中介多收2500元 二手房交易该如何避坑?

律师:中介公司收取按揭费无依据

虽然张先生幸运地把钱追回来了。但生活中,也有不少市民在购房过程中遇“坑”,有人或稍不留神多缴全然不知,抑或有人看着钱不多哑巴亏一口“咽下”。那到底哪些钱该缴哪些不该缴,我们应如何少走弯路避入“坑”呢?

近日,记者就此采访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茂荣。他指出,评估费收费主体是评估公司,中介公司只起推荐作用,最终应以买家和评估公司协商结果为准。当事人有选择权,可以自行选择中介公司推荐的评估公司也可另行选择其他评估公司。

在他看来,上述案例中中介公司收取按揭费是没有依据的。“中介公司从事居间服务,其收取的佣金里应当包含了代理按揭这一事项,单独把按揭抽出另行收费,我认为属于重复收费。而且现有规定也没有单独就按揭,进行收费规定。我认为这是违规的。”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诚至成团队合伙人程庭刚律师表示,对购房者而言,在签订合同时,法律角度来说购房者有知情权,中介有义务也应该提前讲明收费事项,否则是违反合同诚实信用原则的表现。但就收费事项来说,他指出中介佣金、评估费,按揭费都不是法定费用,可能是市场竞争结果。“佣金中理应包含劳动报酬,但现实中也存在有些中介巧立名目另收费的情况。”

购房避“坑”:明确四项费用

那市民该如何少走弯路?张茂荣律师表示,市民首先应了解基本交易流程,在沟通过程中应对相关费用明确。“二手房的交易根据情况不同,流程有所不同,比如卖方房屋是否属于按揭,买方需要贷款还是一次性付款等。但对于购房者而言,所需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中介佣金、税费、评估费、按揭担保费(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差异)。”

但因为评估费、按揭担保费分别由评估公司和担保公司收取,他建议不要通过中介公司进行先行支付。他还指出,对于中介公司所推荐担保公司或者评估公司收费明显偏高的情况,可以予以拒绝。遇到不清楚的情况,可以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提供相关的交易服务、法律服务。


附二手房购买基本流程:

(1)通过中介,双方建立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等。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石排,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5)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松山湖,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房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