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产权房政策,刁继龙不仅财产被扣押,其曾参与开发的奥体西苑项目12#地块如今也已由其他公司开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陈惟杉 摄" src="https://www.fang558.comhttp://www.fang558.com/uploads/allimg/190711/131614J25_0.jpg" />
在失去自由的7年多时间里,刁继龙不仅财产被扣押,其曾参与开发的奥体西苑项目12#地块如今也已由其他公司开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陈惟杉 摄)
济南地产商刁继龙被无罪释放至今已7个月,但其被扣押财物返还一事却陷入僵局。
刁继龙案发2011年,当年7月,他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此后7年多的时间里,他两次被济南中院判处无期徒刑,深圳小产权,山东高院先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为由,两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济南中院重审。
2018年9月,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刁继龙不起诉,原因是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下称“历下区分局”)认定的犯罪证据不足。(编者注:相关案情详见《中国经济周刊》2018年12月17日报道《济南地产商七年洗冤录》)
“国家赔偿”与“返还被扣押财物”被混为一谈?
“关于财产返还一事,几个月来历下区分局与检察院之间一直在踢皮球。”2018年11月,刁继龙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刁继龙告诉记者,在被无罪释放后的第二天,他便前往历下区分局要求返还被扣押的财物。
据他当时介绍,他多次联系历下区分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对方称需要检察院出具通知才能返还扣押清单中的财产。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方面则称,相关办案人员已经借调至最高检,需要等他回来才能开展相关工作。
历下区分局经侦支队负责人也曾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正常程序应为公安机关将扣押的财产移送至检察院、法院,但公安机关被要求代管,“现在需要检察院给出文书,我们该怎么解决再怎么解决。”
济南中院2013年11月作出的判决显示,案发后,扣押、冻结财物价值超过777万元,其中包括超过170万元现金、8辆汽车、一宗办公用品、一只手表等。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明确提出,对于刑事案件依法撤销、行政案件因违法事实不能成立而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公安机关应当解除对涉案财物采取的相关措施并返还当事人。
如今距离被无罪释放已8个月,刁继龙被扣押的财物是否被返还?
据刁继龙介绍,2018年12月24日,历下区分局已将所扣押的公司证件、印章、账目和银行卡返还给自己,但并未返还所扣押的车辆、房屋及家具等财物。
2018年12月26日,刁继龙向历下区分局递交《关于返还被扣押车辆、房产、家具等财物的申请》,所列财物包括8辆车、两套房产与若干家具。
历下区分局向刁继龙发出“国家赔偿申请补正通知书”,要求他提供与被扣押财物的所有权关系证明等多项材料。
刁继龙告诉记者,之后,历下区分局要求他以国家赔偿的名义提出申请,“我曾提出异议,认为返还被扣押财物与国家赔偿是两个概念,小产权房 ,但对方称:‘不管怎样都要按国家赔偿来进行,如果不配合那这事无法办理’,我就按照要求再次提出申请。”
2019年1月16日,历下区分局向刁继龙发出“国家赔偿申请补正通知书”,要求他补正多项材料,如被扣押财物当时的来源证明(包括购买时的发票、购买时的资金银行流水凭证)、能够证明当时刁继龙与被扣押财物的所有权关系证明等等。
“这不就是‘奇葩证明’吗?”刁继龙认为,“当年扣押了我的财物,返还时为何还要证明这些财物是我的?如果这些财物不是我的,当年为何要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