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江苏发布《江苏省养老保险服务项目法规》
明确指出家庭成员保健假:
双亲未满60十八岁得病住院治疗的,
法规将在去年12月1日起已经开始实行。
现阶段,全省最少已近24个省区、省
颁布了“家庭成员保健假”有关明确规定。
“家庭成员保健假”最先可溯到
2016年5月27日透过的
该法规明确规定,
给与其家庭成员每月总计不少于20日的保健假,
保健假日间视作值勤。
2019年1月1日实行的
《安阳市中老年人权益保证法规》则明确规定
其家庭成员给与每月总计
各地对“家庭成员保健假”的标准不同。
江苏、北京、广东等地区,
贵州、黑龙江、四川等地区
在西安、昆明等地区,
江苏省去年12月将施行的
《江苏省养老保险服务项目法规》明确规定,
不少于5天的带薪保健假。
专家表示,
当前,
保健假的长短、覆盖人群、享受的薪资福利,
各地存在较大差距,
避免地区之间的不平衡不均衡。
此外,
不应成为享有家庭成员保健假的绝对标准,
应以人为本。
家庭成员保健假,咋请?
对于家庭成员保健假的具体方案,
比如,2021年11月26日
对家庭成员保健假作出明确规定。
此后,
凡未满60十八岁的中老年人,
凭医疗机构证明,
家庭成员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家庭成员保健假书面申请;
保健时间的申请主体为家庭成员,
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家庭成员,
不包括配偶。
有关假日应当在当年内使用,
可以一次性使用,
也可以分次使用。
保健时间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
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经所在单位审核批准,
假日结束后按明确规定销假。
想请,但不敢
随着社会老龄化加剧,
但部分地区推出“家庭成员保健假”后,
实行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老板不乐意,
能休你也不敢休”。
在辽宁、湖北、海南、天津、昆明、重庆等地区,
“用人单位应当支持保健照料”,
“支持”二字显示出,
这些地区的“家庭成员保健假”
并非强制性的政策明确规定,
更多是一种政策引导。
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如果企业不履行也没有办法。
家庭成员保健假入法规
就意味着当地企业必须执行,
否则员工有权透过法律途径追究企业责任。
专家表示,
要对政策进一步细化,
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由劳动监察部门出面进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