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产权房是指建设方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以及在没有官方授权的情况下盖的房子。与商品房不同,它不具备国有土地证,也无法获得商品住房的产权证。本文将讨论小产权房是否可执行,并从四个方面对其进行详细阐述和分析。
正文:
一、法律法规
小产权房存在的法律背景主要是1988年《关于进一步规范与发展城镇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小产权房意见》),其中规定:“城市落后地区和有难度地区,在必要时可以在农村征地建设小规模商业、旅游等用途的房屋。”可以看出,小产权房并非违法建设。此外,2008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土地使用管理条例》也对小产权房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其权利与义务,小产权房具有一定的合法性。
二、土地使用证情况
小产权房的产权证并非土地使用证。这也是小产权房被认为不合法的主要原因。如果小产权房的自然人产权存续超过20年,且房屋建筑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条件,则可通过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方式实现合法化。在此期间,业主可以依据《合同法》第十六条“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德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要求保障权利。
三、立法的补救
国家也在努力寻找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方法。2008年,在重庆出台的“扶持和规范小规模房屋建设暂行办法”中,就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来规范小产权房的管理,如给予权利清晰的产权证、向业主收取代征土地使用费、统一规范小产权房的建设标准等。
四、社会影响
小产权房问题不仅涉及到个人财产权和国家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而且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一方面,小产权房是低收入居民的主要居住方式,其产权合法化可以保障他们的生活权益。另一方面,小产权房的合法化还可以促进城市建设,解决城市难以避免的土地征用和拆迁问题。
结论:
小产权房并不完全违法,其合法性与建设方的土地使用证情况和当地政策相关联。虽然小产权房的产权证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在一定程度上已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认可和规范。合法化的过程需要政府和业主的共同努力,通过合法化,既能保障居民所有权利,也有利于城市建设的平稳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