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最理想的状态下,开发商拿到地以后,立马就把房子盖起来,那就是70年。但这是不可能的,从开发商拿地规划设计施工,一直到竣工,就要小10年过去了,再等到把房子卖到你们手里,可能也就只有60年出头了。
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我们对于的房产有两个权利,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大家的房产证上,权利性质那一栏,可以看到两个字,出让。也就是说土地是国家的,我们只有使用权,到期是国家要收回的。
我们的房屋所有权是一直在的,但房产在开发的时候,都会设计有一个合理的使用年限,这个年限到期以后,房屋所有者需要出钱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的结果,对出问题的地方采取加固维修这些措施,然后重新界定使用年限,才可以继续使用,换句话来说,如果鉴定不过关,那房子就要报废了。
说一个最完美的情况,如果我们的房子土地到期国家需要收回的,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要连同地上的所有建筑一并收回,就是我们人人都盼望的拆迁,或者给房或者给钱,按照以往的惯例,不说一夜暴富吧,那财富也能翻个番。
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国家不收回土地,那房屋所有者就需要交税了,或者缴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
但现实的情况是啥呢?房子都是钢筋混凝土造的,现在大部分还都是高层,根本就撑不了六七十年时间,可能也就凑合着四五十年,就变危房了。到时候房屋所有者只要有点发展的,肯定不会再住这个房子,所以到了那个时候,你的房子有三个命运,租出去、等拆迁、或者就烂手里。
听到这里,有多少人还能做到心理平衡?特别是那些在一二线城市买房的人,花了大几百万,做了一辈子的房奴,就算大城市的房子抗揍点,能使用个五六十年,那又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