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本在手,却无法过户、贷款”,这样的问题,已经困扰呼市金川开发区电力城小区3号楼的黄女士和邻居一年多时间。
8月13日,手持房本,黄女士和几名邻居开始向媒体反映,他们手中的房本,在目前,似乎只是一张纸。
黄女士所住房屋不动产权证
土地性质之变
据了解,呼市金川开发区电力城小区始建于1994年,属于老旧小区。之前一直可以使用房本正常办理房屋交易过户、银行抵押贷款等事宜,直到2018年5月之后,以上事宜均无法办理,而且新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上,产权使用期限由70年变成了50年,土地性质变为了科教用地。
黄女士告诉记者,她目前所居住的这套房屋是去年买的二手房,当时买的时候被告知可以正常过户。2018年4月黄女士银行贷款获批,相关税款都已缴清,到2018年5月办理过户手续时被告知无法正常办理。
“我们花了半辈子钱买的房,突然一下从70年产权变成50年产权,还过不了户,手里的房本成了废纸一张。现在这房退也退不了,不退又不能过户,这也是我们房东好说话先让我们住着,其他跟我情况一样的住户甚至还在给房东交着房租。”
家住该小区10号楼的马女士因为孩子到了上初中的年龄,原想卖了房子或将房本进行抵押贷款,希望在呼市市区买一套学区房,可在咨询相关事宜过程中被告知该小区房本无法办理银行抵押贷款。“整个小区都是这种情况,现在没人敢买这个小区的房子,像我这种情况,孩子上学都成了问题。”马女士一脸愁容地说。
已上报相关部门,正处理中
一年多来,该小区业主先后走访了土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左旗自然资源局和金川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多个相关部门,业主们得到的答复都是“等”,至今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随后,记者联系了土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该中心的负责人韩先生告诉记者,金川开发区电力城小区出现这种问题,主要原因是该小区土地性质原本是科教用地,但因开发商改变土地用途,盖了商品房对外出售,所以依照相关房地产管理法限制其产权交易。当问及解决办法时,韩先生答复记者说:“按照呼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到土左旗自然资源局重新签订合同,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但该小区的原开发建设单位主体缺失,找不到开发商的应由小区所在辖区内政府牵头,像这个电力城小区最好是由金川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牵头,与土左旗自然资源局签订合同,改变一下土地用途即可。”
8月14日,记者前往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管委会了解情况。几经波折后,记者见到了金川管委会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工作人员张明浩,当问及金川管委会是否可以作为辖区政府牵头与土旗自然资源局签订相关合同时,张明浩说道:“金川管委会并不是一级政府,有些政府职能我们是没有权利行使的。金川各小区相关证件均由土左旗政府发放,毕竟业务主管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都在土左旗,具体解决方案还是得看土左旗政府方面。电力城小区这个遗留项目我们已经上报到呼市相关部门了,土左旗方面我们也在协调当中。”
金川管委会党群工作办公室的姜芙蓉也表示,像电力城小区这样的情况金川有很多,都是历史遗留问题。“当初为监管金川凸显的社会问题,所以成立了这个管委会,让咱们老百姓的诉求有地方处理。但是并没有真正赋予金川管委会行使部分职能的权限,市里也明确表示我们并不能具体行使这类职能。我们也想帮他们尽快处理房本的问题,目前正在尽力协调。”
对此,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苗荣盛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