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分为三种建设性质。
1,村委统建楼:这种性质的小产权房,其土地和房屋建筑都是由村委出资筹建,村委的地皮,属于村委自建房,物业管理一般有村委直接接管。购买村委统建楼,合同签署甲方是村委股份有限公司,见证方也是村委,一切责任由村委公司承担,购房者房款交予村委股份公司。
2,村委集资房:其性质是集体共同集资建房性质,合同的大体含义就是村委、开发商与购房者三方的共同出资建房,这个性质的小产权房在市场数量比例很高。合同签署甲方一般是村委及开发商,然后村委盖章,律师费方见证。其责任有村委及开发商共同承担,物业一般由开发商接管,也有村委接管的,购房房款交予开发商公司
3,开发商建房(农民房):此性质小产权房,建设方小到个人,大到实力雄厚的开发投资公司。其地皮由开发商在村委购买后,然后开发建房,签署合同为开发商方和购房者共同签署。其责任和物业均由开发商方承担。
深圳小产权房数量占据市场楼盘60%以上,其规模大小不一,小产权房解决了深圳许多人的住房问题,成为深圳的房产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