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3/28/上午,《清远市清城区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办法(稿)》(下面简称《安置办法》)在清远市人民政府公示,并征求意见。
根据《安置办法》公告显示,对于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主要有三种,货币补偿、房屋补偿和产权调换补偿。
另外,拆迁采取先补偿再搬迁原则,还将给予搬迁费、水电补偿费、临时安置费等系列费用的补偿款。
关于土地征收,《安置办法》公告显示,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补偿费用。
此外,还包括国有农用地补偿以及留用地补偿,具体补偿方案如下:
国有农用地补偿
经批准收回国有农、林、牧、渔、盐场的土地,应当根据原使用单位的投入情况,参照本办法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和补偿的标准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留用地补偿
用地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不包括征收后用于安置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安置面积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包含道路、绿化等公共配套用地面积。
房屋拆迁补偿方案
补偿方式根据被安置人和房屋位置,采取不同的安置补偿方式。
第一种
被征收房屋位于城市近期建设用地和中心城区范围以外的,被安置人在征收后仍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实行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或提供住房安置,由征收实施单位和被安置人协商选择其中一种安置方式。
宅基地建房安置补偿规则
选择提供安置房安置的,安置补助包括提供安置房、临时安置费。
安置房屋由征收实施单位负责提供,以户为单位,每户安置房屋宅基地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安置房屋必须按照清城区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的相关规定实施建设。
安置房安置补助
安置补助包括提供安置房、临时安置费。
安置房:
安置房屋由征收实施单位负责提供,以户为单位,每户安置房屋宅基地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
被安置人需以户为单位按500元/㎡的价格回购安置房,回购价格可根据安置房建造成本调整,但不得超过安置房建造成本的70%,回购款在被征收房屋的重置补偿款中抵扣。
临时安置费:
征收实施单位应支付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自被安置人实际搬迁之月起至安置房屋交付完成之月结束(不足一个月按足月计算)。
第二种
被征收房屋位于城市近期建设用地和中心城区范围,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指补偿被安置人商品房安置补偿金及创业就业补助金,不再安排宅基地。
首先是创业就业补助金,这一补偿款项根据被征收房屋户口内的人数决定,为15万1人,直接发放到被安置人账户。
举个例子,假如你家纳入拆迁,户口一共六口人,则共可领取补偿金90万。
除创业就业补助金外,安置补偿金计算方式为清城区套内面积为50㎡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计算为清城区在售商品房销售均价×57.5㎡。
如果按照公告说明的方法,这就意味着不管你家房子多大,都是按照57.5㎡的建筑面积来计算,如果清城区整体均价为8000元/㎡,那意味着你的安置补偿金只能拿到40来万。
安置补偿金利用房票的方式发放,可利用房票购房或直接将房票兑换成货币,具体安排如下:
直接兑换
直接用房票将安置补偿金总额兑换出来,此外还能领取临时安置费,每人每月300元,一次性可领取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房票购房
利用房票购买新房,直接可到清城区辖区范围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进行选房。选完之后,征收单位直接把钱划到开发商账户,多退少补,不够自行补上,有多可以向征收单位申请退回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房票购房可领取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且还能领取1.3X57.5X36,总计约2700元的物业补贴费。
第三种
产权调换补偿安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回迁房安置,情况如下:
以被征收房屋的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所记载的面积为依据,结合被征收房屋的成新、结构、装修等情况以及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标准的回迁房屋成本、价值,制定产权调换方案。
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被征收人选择使用房屋征收部门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提供周转用房的,不补偿临时安置费。周转用房使用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被征收人房屋原使用面积。但经协商,被征收人同意使用小于被征收人房屋原使用面积的周转用房的,小于原房屋使用面积部分的面积按照16元/㎡/月的标准,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临时安置费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但不使用周转用房的,临时安置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6元的标准支付。自被征收人实际搬迁之月起至回迁安置房屋交付之月止(不足一个月按足月计算)。
装修标准
回迁安置房屋外墙按设计统一装修。回迁安置房屋已完成的水、电、燃气报装,及室外基础线路安装。回迁安置房屋内用电安装至入户门口。
回迁安置房屋内的墙体及天花为水泥石灰砂浆抹灰,地面为水泥砂浆找平层。
回迁安置房屋安装入户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