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产证所需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5、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6、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7、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8、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10、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的私章。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到民政局办理。
办房产证要缴纳哪些税
1、《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费工本费,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具体收费标准可以详询当地国土管理局。
2、《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费工本费是由当地房管所收取,各地不一样,通常情况下是100平方米以下收90元,大于100平方米的每100平方米加10元。
3、印花税:由当地的税务局收取,收取金额为购房总价的0.05%
4、契税:购买一套房,若面积低于90平米,契税按房款的1%征收,超过90平米按房款的1.5%征收,购买二套房契税按房款3%征收:
5、测绘费;按宗数收,50平方米以下收80元,50-100平方米收100元。
6、交易费;购房总价的0.5%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
7、营业税:
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6%;
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需要缴纳差额的5.6%;
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6%;
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免交。
8、个税:核定征收方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
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9、维修基金:
(一)购买不配备电梯房屋的购房人按75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
(二)购买配备电梯房屋的购房人按12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
(三)对定销商品房(含动迁安置房等)不配备电梯的房屋,购房人按4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配备电梯的房屋,购房人按9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
1、评估费;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
2、保险费,购房总价乘以贷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3、公证费;
由公证机关向涉外方收取,征收标准:
过户价×0.003%(过户价<50万)
过户价×0.0025250(50万<过户价≤500万)
过户价×0.0022750(500万<过户价≤1000万)
4、委托公证费;
如果购房需要办理公证,那么则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公证费,公证费的标准一般为300元/二本公证书,另外每加一本收20元。
5、抵押登记费,100元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房产更名需要什么手续
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买卖。
1、直接添加
2、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
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3、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1、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2、以下是赠予的两种情况:
3、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4、有房无贷,视作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5、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6、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7、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8、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9、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1、双方当事人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