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深圳南山宝能公馆小区地下停车场内,一名宾利女车主和一名劳斯莱斯(其实是路虎)车主爆发了冲突,该女子称自家车位一个月来多次被占用,争吵中,女子称丈夫是深圳某国企书记,并扬言要开“50辆宾利”堵住车位。
随后网传“书记”是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张晓中。截至目前,深振业A对此未有回应;深圳市国资委则称正在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核实。
宝能地产方面也表示,关注到了网上的相关新闻。一切以政府后续相关发布为准。
这是一场尴尬的闹剧。事发宝能公馆小区,一套房子总价基本都是千万起。而即便是住着千万豪宅、开着宾利和劳斯莱斯,他们却也会为了个车位“撒泼耍赖”,这背后,是深圳的很多住宅小区都存在的一个死结:车位产权不清。
华尔街见闻了解到,宝能公馆近期业主间多次因车位问题产生纠纷。
有中介人士指出,宝能公馆原本车位是比较充足的,住宅部分使用的是公用车位,先到先停。不过随着今年年初公寓的业主陆续入住,一部分公共车位被划拨给公寓业主,住宅业主和公寓业主之间时不时就会因车位起纠纷。
“深圳国企夫人”车位纠纷也是因此而起。有宝能公馆业主指出,此前物业多次锁住部分在住宅区域的公共车位,供公寓业主专用。
在2020年下半年,宝能公馆为了加快项目去化,曾向公寓购房者许诺赠送车位。
不过所谓的“赠送”,其实就是长租,拥有的是使用权。一名业内人士指出,深圳的车位没有产权,禁止买卖,很多开发商就会绕过这个问题,变相和业主签订一个实际上是长租协议的“买卖”合同。
在今年5月,宝能公馆的物业及业主代表等各方曾就停车问题进行过沟通。住宅区业主的诉求是:公寓楼投影下车位归商业停车场,其他部分归住宅;公寓区赠送车位不能占用住宅区车位。
但此后仍有住宅区的车位安装了地锁,供公寓区业主使用。其中就有涉事女车主的车位,矛盾也在近期又一次激化。
事实上,深圳车位纠纷由来已久,此前在很多社区也发生过多起类似纠纷。根本原因是在深圳,车位在现实操作中无法确权,从而导致没有产权证,各方在实际使用中相争不已。
深圳前几年陆续出台过车位的管理办法,既有禁止买卖配建车位的文件,也有表示可以租赁、买卖的文件。2014年,深圳规土委意见稿称,项目配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不核发房地产证;2019年深圳市住建局的意见稿又表示,车位可以出售、附赠、出租给小区业主;2020年深圳司法局发布的意见稿则指出,小区停车管理权交给业主共同决定。
这些文件均停留在意见稿阶段,正式文件一直未出台。但深圳一位资深法律界人士表示,在这些地方法规文件之上,早在2007年,《物权法》74条就明确规定了车位在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原则下,可以出售、出租、附赠,只有所有权人才能作出这些处分。物权法实施以后,全国大部分地方都可以办理车位的初始登记与转让登记;2009年最高法院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公布,以及2020年民法典公布,也都明确了车位是专有部分,可以依法处分。
但在深圳目前车位仍无法办理上述确权事宜。前述业内人士表示,这使得深圳车位纠纷是个普遍问题,很多小区都有付钱买了车位使用权的业主和没买的业主之间的矛盾。
此前,就有深圳业主在“购买”车位后,因车位被强占,将占车位的一方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方返还车位,并赔偿损失。但法院最后因该业主没有产权,判定其败诉。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王玉臣表示,如果开发商真的有将住宅区的公共车位的使用权,送给公寓区业主作为专用车位,这就明显侵犯了住宅区业主的权益。物业公司有义务将车位恢复原状,赠与期间的获利,也应当归还给住宅区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