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东营区应急管理局获悉,2021年度东营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出炉,全区7个镇街和商贸园共设20处临时销售点,目前报名商户175户。值得注意的是,为进一步确保安全生产,今年的烟花爆竹采取分批次开售的方式,龙居镇、史口镇、牛庄镇和辛店街道的开售时间暂定为2月3日,城区各街道开售时间暂定为2月6日。销售时间较往年明显缩短。
据了解,省市十分重视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工作,下发了《全市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推广实施方案》(东安办发〔2019〕54号)等相关文件。今年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工作,要求相关业主及销售员均有连续三年以上烟花爆竹零售经验优先,连续两年未计入临时销售人员黑名单。且年龄男性18-60周岁,女性18-50周岁,无残疾。每销售点设1名负责人和2名销售员,并建档立案。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开展临时销售工作。
在销售点的设置上,主要选择安全距离、人员密集等条件合格区域,确保在销售点的设置上空间充足,保障有力。
烟花虽好,安全第一,应急管理部门提醒市民在购买燃放烟花时需要注意: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网点,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无变形、无漏药和浮药的产品,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即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提示语,有中文燃放说明。燃放时应尽量选择空旷场地,不应在车站、商店、仓库、集贸市场等重要场所及人员密集区和居民楼阳台燃放。燃放鞭炮类产品时不要拆开包装纸,点燃引信后应立即离开,燃放烟花时场地要平整,点燃后必须离开100米以上,当引信中途熄灭时至少在20分钟以后才能上前查看,头要离开弹筒。严禁酒后燃放、严禁在密闭空间(如玻璃瓶)中燃放,未成年人应在成年人监护下燃放。
具体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见表格:
附件:
县区
镇街
地址
数量
拟定售卖时间
东营区
龙
居
镇
兴龙路镇政府路段(便民服务中心为起点)自西向东(路南)依次排列
7
拟定2月3日
史
口
镇
史口镇新民路与史中路路口
12
牛
庄
镇
牛庄镇商贸物流园东侧辛河东路
12
辛
店
街
道
新西四路红卫居委会向北
7
菏泽路与云门山路交口向北
8
黄河路与云门山路交叉口向东
6
钻井广场
3
黄
河
街
道
西一路
14
拟定2月6日
济宁路
7
南一路
8
菏泽路
3
西二路
4
西三路
6
海通路
2
商
贸
园
西一路顺河路路段至北一路路段
15
文
汇
街
道
井下立交
4
海通路
2
北二路
20
西一路
24
庐山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