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们拿到了一套质量有问题的拆迁安置房,房子的墙裂开了,拖到现在也不知道该找谁。”
“拿到安置房3年了,现在我们急着用钱想套现,却没办法办理房产证,怎么办呀?”
安置房陷阱太多,被拆迁人一不小心就会中套。现实拆迁中,选择安置房的被拆迁人通常都会有这几个问题:什么时候能交房?安置房质量不过关怎么办?安置房有没有证、能不能上市交易?
下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给大家科普一下拆迁安置房的知识,让被拆迁人少走弯路。
1、什么时候交房?
安置房的交房期限先看协议中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约定优先;没有约定一般是24-36个月。
《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期房安置的,低层和多层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中高层和高层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过渡期限应当自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并交房之日起计算。
2、迟迟不交房怎么办?
首先,要看被拆迁人签订协议中有没有注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有得话按协议规定给予赔偿。
其次,被拆迁人要明白,随着物价、经济的发展,数年前协议里明确的临时安置费用已经不能满足一家的生活所需,当拆迁方超过规定期限迟迟不交房时,被拆迁人可以要求增加临时安置费。
山东、内蒙古规定逾期按照标准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费;江西、湖南规定延期12月以内按照标准1.5倍支付,延期超过12个月的按照标准2倍支付临时安置费;四川规定逾期6个月以内按照标准1.5倍发放,逾期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照标准2倍发放,逾期一年以上的按照标准3倍发放临时安置费。
3、安置房质量不过关怎么办?
在大部分被拆迁人心中,安置房的质量不能和商品房比,墙面开裂、规划设计有问题等现象几乎都会出现在安置房上。
史律师提醒广大被拆迁人,只要发现质量相关问题,一定不要收房!被拆迁人可以聘请专业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也可以去调查安置房是否通过竣工验收程序。发现问题及时追究维权,要求拆迁方给予相应赔偿。
如果安置房是在交付后发现的质量问题,被拆迁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4、安置房有没有房产证?
安置房能不能拿到证是很多被拆人关心的,因为这直接影响二次交易。《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就有要求安置房产权清晰的规定。
史律师提醒广大被拆迁人,判断安置房究竟是“小产权房”还是“大产权房”,能不能拿到房产证,关键是要看土地性质:
土地是国有出让土地的,这种安置房和商品房没有什么区别,拥有完全产权,办证后可直接上市交易;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的,这种安置房是不完全产权,各地规定不同。若要上市交易,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是集体土地的,这种就是我们常说的“小产权房”,一般只有集体产权证或者小产权证,不能随意买卖。如果私下交易,以后也不会受到法律保护,极易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