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飞”一直是新乡市的知名品牌,市场信誉度好,消费者认可度高。有两家公司恰恰因为该商标的使用,产生纠纷达四年之久,经法院裁判,最终解决了这一问题。原来,我市某电器有限公司对“新飞”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商品范围为制冷、冷藏设备等类别,而某实业有限公司的“新飞飞鸿”注册商标系服务商标,核定使用商品范围是广告服务等类别。某电器有限公司经营中发现某实业有限公司超范围将商标使用在制冷、冷藏设备上,对自身造成影响,遂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查明事实后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某实业有限公司不服,便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责令改正行政行为。
法院在充分考虑了被告使用“新飞”系列商标的历史成因及前案裁判情况后,认为某实业有限公司确存在超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并认定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具有程序上的正当性和实体上的合法性,支持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从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及保护商标最大化使用效益方面出发,依法作出裁判,就是为了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地方知名品牌长足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让新乡‘智造者’放心创造。”办理该案件的法官解释道。
据日前最新发布的《新乡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全方位司法保护白皮书》显示,2020年至2022年,全市范围内共新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838件,审结2827件,受理案件数年均增长20%以上。知识产权案件整体呈现出收结案数量连年上升、侵权案件占比较重、案件调撤率高、新型复杂案件不断涌现、刑事打击效果不断凸显等特点。特别是近三年来,全市范围内审结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侵权案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96.24%,其中侵害商标权案件1193件,著作权侵权案件1133件,不正当竞争案件212件,侵害专利权案件46件。与之相应的则是较高的矛盾纠纷成功化解率和刑事打击效果不断凸显,2020年案件调撤率为77.27%,2021年为78.13%,2022年为74.46%;刑事案件收案数连年递减,2020年一审44件、二审4件,2021年一审35件、二审3件,2022年一审32件、二审2件。
从审结案件数量看,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年结案率均在96%以上,刑事案件结案率在84%以上,行政案件结案率为10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平均结案用时逐年减少。
工作成效背后是全市两级法院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全方位司法保护的不懈努力。目前,全市法院全面实行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建立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团队,利用“条线指导日”“质量反馈日”等机制,提升团队知识产权专业化裁判能力和水平。同时,健全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联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出台调解员工作制度,与市知识产权局共同成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与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打造知识产权纠纷“一站式”处理平台。建立完善了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对简单案件采取送达程序和送达方式简化、集中审理、典型案件示范性判决等措施,促进简单知识产权案件快审快结。对疑难复杂案件,严把质量关,注重裁判文书辩法析理,使司法裁判的规范和引导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魏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