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导入
黄某向某公司买回三套房产。在缴付了4多万元订金后,才了解到原本该房产是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手续产权注册登记。黄某明确要求退还订金,却遭了买方婉拒。
黄某遂向高等法院控告,允诺维持原判:原告向原告退还购房订金4多万元。
Q&A
Q:甚么叫“小产权房”?
Q:买回小产权房有甚么信用风险呢?
Q:签订协议时,找辩护律师缔造也不能吗?
A:不能!
A:下面有三则不同层级不同地方的政府部门发布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
三亚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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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例判决
参照事例:深圳市宝安区人民高等法院(2016)粤0306民初8843号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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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颂方辩护律师事务所 TEL:0769-21688266